本网导航
广东省委统战部 广东海外联谊会
 
 
 
  首 页 同舟共进 知识才俊 民企纵横 民族之窗 宗教采撷 海联之声 院校统战 法宝揽胜
聚焦同心 统战时讯 财经动态 文化科教 港澳台专递 海外传真 理论动态 调研文库 同心笔谈 政策法规
   
香江来风
濠江传情
台湾飞鸿
 

港澳台人士可参加全国翻译资格考试
2003-10-14 10:40:51 大洋网
    大洋网讯 由国家人事部统一规划、中国外文局组织实施的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将于今年十二月六日至七日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同时进行首次试点考试。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据悉,该考试是在翻译专业实行的面向社会的、内地最具权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认证,并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考试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今年试点期间只进行英语二级、三级口笔译翻译考试,明年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包括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不分年龄、学历和资历,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自即日起至十一月十日,为考生报名时间(具体报名事宜,请登录网址www.china.com.cn,www.beaktrans.com查询)。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事部统一制作并与中国外文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中新社 记者赵胜玉)

推荐给朋友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粤ICP备05021272
Copyright 2004 United Front Depart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C.P
(由 南方网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