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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维护人民币信誉 五种人民币不宜流通
2003-12-2 8:26:38 人民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 张建平)你持有的五种表面损伤人民币不宜在市场上流通,可就近在商业银行以旧换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日公布的《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这五种不宜流通的人民币分别为: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纸币票面裂口两处以上、长 度每处超过5毫米,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纸币票面存在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两平方厘米,或者不超过两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及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说,制定《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流通人民币的整洁度,维护人民币信誉。新标准将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届时,1998年起实行的《损伤人民币挑剔标准》和2001年起实行的《“七成新”纸币的基本标准》将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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