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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的按贡献分配
2003-6-10 11:32:43 -

    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理论,指导我国收人分配制度改革,是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的需要。

    处在机器工业时代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劳动的内涵有了新的变化,劳动应分为三类四种,三类即创新劳动、重复劳动和混合劳动;四种即生产劳动、服务劳动、科技劳动和经营管理劳动。经典马克思经济学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但现在情况不同了,第一、二、三类产业劳动都创造价值,特别是科技劳动和经营管理劳动(包括各种经济组织和政府部门的管理劳动)不但创造价值,而且比一般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如果我们不能认识到这点,我们就无法与时俱进,发展社会生产力。

    一、按贡献分配与社会主义本质实现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1)这无疑是对过去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的突破,确认了各生产要素的贡献及其分配的合理性。

    20世纪70代以来,发达国家企业收入分配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广泛流行利润分享、市场价值分享、所有权分享、管理权分享。在人类社会进入到经济全球化、创新社会北、生活网络化的时代,各尽所能,机会平等,按贡献分配的理念,已成为人们的追求。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不能忽视劳动分配机制的创新。

    分配就是对产品的分配,物质产品是劳动力(人身生产要素)和生产资料(物质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结合、交换的产物。马克思指出,“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形式决定分配的特定形式。”这就是说,在分配之前,先要有生产要素的分配,即不同生产要素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分配,也即生产要素归谁所占有。    可见,分配是所有制的实现。因为,只要人类社会依然存在经济资源的稀缺性,就必然会产生对生产要素的占有行为。人们凭借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分配,取得生产的成果,以维护自己的生活。所以说分配的前提取决于生产要素的占有,而占有的目的在于分配。如果在生产要素占有上的差别,不能转化为对产品分配权上差别,生产要素所有权便毫无意义。按照马克思对分配关系的定义,当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了作用,它的背面就会产生出对生产成果的分配。正面是生产要素的投入,背面是对生产成果的分配。没有正面的投入,当然就没有作为背面的分配,但如果没有背面的分配,也就不会发生作为正面的生产要素的投入行为。任何社会,只要还存在生产要素的不同所有者,对产品的分配必然要求按投人生产要素的多少来进行。

    收人分配方式的差异影响着一个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在我国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由于对国情的认识不足和“左”的思想影响,片面追求所有制的“一大二公”,同时也否定了按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全国一律实现单一公有制形式与按劳分配。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后,我们才逐步认清了最基本的国情——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生产力结构多层次和发展很不平衡。这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不可能是单一的,必须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即在公有制经济这个主体部分以外,允许个体经济、私有经济、“三资”企业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等经济形式存在,与此同时,分配形式也相应地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模式。

    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人身生产要素归不同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物质生产要素的投入主体已经多元化,并且投人生产的要素都具有商品的性质,任何一种要素的投入和随之发生的收人分配,便不可避免地要求实行等量投入获得等量收入这一商品交换原则。

    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如果照搬资本主义的按生产要素分配,虽然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剥削,扩大两极分化,影响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因此,探索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力要素分配有机地结合起来的分配机制,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要求出发,是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需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分配模式都在发生变化。我国已加入Wm,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也要求着我们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

    按贡献分配的内涵,即指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各种生产要素以其对社会财富的创造所做出的实际贡献即业绩,而获取相应报酬的方式,它是在国民经济市场化、社会化中实现的分配模式。

    按贡献分配的原理,包含着分配什么?谁来分配?分配原则?分配过程?分配结果这几个要点(4)。

    1、分配什么。收益分配的分配对象包括总收入、知识资本增值收益和市场价值增值收益等。总收人体现的是有形资产(财富)的增加,知识资本增值收益和市场价值增值收益不仅包括实际收入增加,而且导致无形资产增加、精神满足和潜在收入。

    知识资本增值的收益包括当期经济收入、延期经济收入、知识资本存量增加和精神享受。当期经济收入反映在企业总收入增加和市场价值增加中精神享受。延期经济收人反映在对企业赢营利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上,它们能导致企业下一期总收入增加和市场价值增加。知识资本存量增加包括知识产权、人力资本、管理资产和市场资产等的增加,精神享受是企业所有者和职工因获得更多的荣誉、权利、机会和能力等知识资本所产生的精神满足。所以,荣誉、权利、机会和能力(学习)等知识资本也是分配的重要对象。收益分配包括收入分配和利益分配。

    2、谁来分配。一般收入分配是对总收入的分配,包括劳动报酬、资本利息、税收和纯利润的决定。很显然,利率是资本市场供求决定的,政府的经济政策如货币政策和金融政策等对利率有重大影响,中央银行对利率的调节作用非常突出。劳动报酬决定是劳资双方谈判的结果,并受就业政策、传统习俗和市场供求的影响。税率是国家的法律规定,与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有关。所以,一般收入分配具有外部决定性,其中,劳动报酬是劳动和资本(职工和企业)联合决定的。

    纯收入分配是对纯利润(亏损)、知识资本增值和市场价值增值收益的分配。企业根据按贡献分配原则主持分配,职工通过利润分享、市场价值分享、所有权分享(职工持股)和管理权分享(参与管理)等形式参与分配。有些时候利润分享比例是劳资谈判的结果。

    企业股东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拥有公司所有权,包括纯收人分配权。随着“知识雇佣资本”的发展,企业知识股权拥有者享有日益增大的纯收入分配的决定权。

    在收益分配过程中,知识供给、社会供给、劳动供给和资本供给四种生产要素享有相同的分配地位,政府和市场对收益分配有重要影响。

    3、分配原则。按贡献分配原理包括四条基本原则:

    (1)公平分配原则:生产要素的收益与它的贡献成正比,收益包括收入和利益。

    (2)地位相同原则:四种生产要素具有相同的分配地位。

    (3)区别对待原则:知识供给、社会供给、劳动供给(普通劳动和人力资本)和资本供给(借贷资本和股东资本)参与一般收入分配,知识股权、资本股权人力资本参与纯收入分配。

    (4)机会平等原则:每个人都有为社会做贡献的权利,每个人都享有为社会做贡献的平等机会。机会平等原则要求公平竞争,反对垄断。

    4、分配过程。收益分配包括一般收入分配和纯收人分配两个部分。一般收入分配具有外部决定性,其分配过程实际是根据生产前就达成的契约支付不同生产要素的价格,生产要素的价格契约是以其贡献为基础的,并以生产要素的平均社会价格为基准。纯收入分配是企业内部决定的,其分配过程是企业根据按贡献分配原理分配纯利润(亏损)、知识资本增值收益和市场价值增值收益。

    5、分配的结果:一般分配将企业的总收入分配给知识、社会、劳动、资本供给四个生产要素的提供者,纯收入分配将企业纯利润、知识资本增值和市场价值增值收益分配给职工和股东。人是收益的最终接受者。

    按贡献分配是在现实生产力基础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必然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经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家庭、个人,都会追求收入或满取了高额报酬时,人们便会群起效法,利益竞争的结果是在促进各要素运行效率极大提高、社会财富有了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社会也让人们获得相应的回报。从较长的时期来看,与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这一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相类似,贡献一般也同样在平均数或波动中心的意义上决定收入分配的。

    市场经济能够通过一系列的市场运行过程,较为准确地测定出能为人们所接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并同时确定各要素的分配份额。对于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的评价,是借助市场体系中产品市场和各要素市场的共同作用实现的。在产品市场中,通过各企业间的相互竞争,形成对产品的市场价格客观评价,这就同时也客观评价了各生产要素对产品生产的贡献。在要素市场上,通过买卖双方亦即要素使用者与所有者之间的相互竞争(讨价还价)确定各素的价格,也就相应确定各要素在企业总收人中的分配份额。对要素使用者来说,是根据市场中的要素价格实施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各要素的价格与边际产品收益相等,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对要素所有者来说,则通过市场比较,要求企业按市场价格给予要素报酬。

    正由于按贡献分配对各要素的分配份额是在对现实所作的切实考察基础上,在社会化的市场竞争中形成合理规定和客观评价,这就避免了对公有资产收入的扣除部分和劳动者收入部分进行人为划分的随意性。它既适应现实生活中人们除了劳动收入以外还可借助其他生产要素获得合理收入的实际情况,也可用以说明其他生产要素获得分配份额的实现方式。当在全社会范围内都实行按贡献分配时,则意味着所有公有生产要素都要参与市场分配,就不仅能保证公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且也能避免公有资产收入对劳动者收入的侵占,或劳动者收入对公有资产收入的侵占。

    按贡献分配的社会化运作还要受到一定社会历史中的制度特征所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要素贡献的价值判断及其分配,不仅受到市场机制的调节,还必须同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持基本一致,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现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共同富裕目标的辩证统一。按贡献分配是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表现形式。

    二、建立按贡献分配机制   

    按劳分配在实际中、传统上是按潜在劳动、流动劳动的分配尺度和按自然劳动时间衡量劳动者个人劳动的尺度进行分配,忽视了不同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贡献的差别;未能在劳动者的个人消费品分配中,把劳动时间、潜在劳动、流动劳动同劳动经营成果结合起来,对超额劳动的贡献未能合理分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贡献分配是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集中表现形式,而劳动力要素只是生产要素之一。面对各种生产要素都对社会财富增长作出贡献的事实,我们不能不承认按贡献分配的客观必然性,及其按劳分配的内在一致性,不能不承认二者都是适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分配方式。并且要注意到,按贡献分配在现实中是一种比按劳分配更有操作性的分配形式,理由在于:(1)前者对各要素收入的确定是依其对社会财富的创造所作的贡献或所起的作用,后者对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依据则是以劳动时间度量的劳动量的大小;(2)前者同时对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的收入份额进行统一分配;后者只对消费品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3)前者中各要素的收入份额都以货币形式出现,后者中的个人收入则以劳动券的形式或以货币的“外壳”出现;(4)前者采取的是市场经济运行方式,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特点吻合的,后者采取的是产品经济运行方式,是与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5)前者先在某一经济单位内进行,再依据市场对“贡献”的社会评价实现其社会化过程,后者则试图实行很难实现的直接的全社会统一分配。

    贡献虽是劳动者在必要劳动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基础上通过剩余劳动或超额劳动所创造的、并受到社会承认的那部分劳动经营成果,然而,贡献不能完全用于个人物质报酬。注重企业长期存在的价值,则必须把产品营销的增量利润同企业长期的价值目标相结合;注重人生价值,就必须把个人对企业的贡献同企业价值目标及人生意义相结合。“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到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因为,企业价值的实现并非仅凭职工个别劳动,企业的管理决策、市场营销、企业的资产等生产要素都是必要条件。因此还必须区分不同的利益主体对某一项贡献业绩所起的作用大小,据此采取不同的奖励措施。

    对于超额分配不仅适用于公有企业,还可推广到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事业单位。对于任何利益主体,只要他合法经营、诚实劳动,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政府有关部门除了给予宣传表彰外,还应给予最佳适度的奖励,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适当地发放奖金,授予奖证、奖章等,以此标志突出贡献者的特殊价值。

    实施按贡献分配机制可根据不同利益主体的特点和需要,采取多种多样奖励形式。一般分为:(1)按超额劳动的贡献或经营管理的贡献所分配的奖金、利润分红。    (2)以个人财产抵押为基础的承包经营、租赁收入,年薪制收入。(3)根据劳动者对企业的投资贡献所分配的股息、利息等。(4)根据员工潜在贡献和多年积累的贡献差别所安排的福利性待遇,包括卫生保健、劳动保护、住房安置、养老保险等。(5)根据分配对象对国家建设、社会进步、人民利益所作出或能作出的突出贡献,而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权威性的社会组织授予相应的物质性和象征性的名利,包括奖金、奖章、奖状、荣誉证书、公开表彰、荣誉封号、政府津贴、经费资助等。

    综上所述,按贡献分配机制中的贡献,亦即各生产要素对社会财富增长的业绩,既是主体的外在收入分配尺度,属具体经济范畴,,又是主体的内在价值尺度,属一般道德范畴,是二者的统一体。基此构成的分配机制蕴涵着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三个层面内容:其一,企业对其经济行为所获得的增量利润与长期价值目标相结合而进行的财务调配;其二,企业对劳动者(经营者)个人超额劳动、投资、高效经营管理所作出的贡献同企业资本积累及人生意义相结合而给予的待遇优惠;其三,政府对其成员为维护国家建设、社会稳定、人民利益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同社会文明目标及人的社  会地位相结合而授予的国家奖励。

    必须运用政策法律保障各要素所有者同等的分配权利。劳动要素所有者与其他  要素所有者一样,具有分享剩余劳动成果的权利,在理论上是合理的,但在实践中还  需要通过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的保障才可行。

    因为,劳动要素是一种人身生产要素,它必须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才能生产出产  品,从而获得分配以维持自己的生活,继续提供劳动要素。如果劳动者个人不拥有其 他生产要素,又未能与他人所有的生产要素结合进行生产,他的生产就难以为计。所  以,他在与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合作生产时处于劣势。而资本、土地等资产要素,本  身就表现为一种财富,具有完全的可抵押性。如果没有劳动要素和它们一起合作生  产,其所有者也可将其变卖抵押以维持较长时期的生活,因而他们居于合作的优势地  位。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正是由于丧失了生产资料,仅有劳动要素所有权,才被  迫接受资产者苛刻的合作条件,成为受剥削的雇佣劳动者的。企业家才能虽然也届  人身生产要素,却因其需要超出常人的知识、智慧、魄力、创新和承受风险的能力等,  被看作稀缺性要素,在生产合作时具有讨价还价的资本,而得以分享利润。

    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所有,绝大部分劳动者个人仍不具有生  产资料。如果没有国家政权的支持和法律的保障,他们在合作中与其他要素所有者  仍不能平起平坐,享有同等的分配权利。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每一历史时代的  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 国家政权及法律等上层建筑不过是统治者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  的一种形式。那么,在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  基础,必然要求国家保障劳动者的分配权利。劳动人民作为统治者选举出自己的代  表来管理国家,这些代表就必须在维护劳动者利益和权利的前提下,制定国家的政策  和法律。劳动者与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同等分配权利的实现,从而社会主义公有制  在分配上的最终实现,有待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制定出有关的政策法律给予保障。  如若全国人大制定并通过确立劳动者个人具有分享利润权利的法律,有关执法部门  监督各类企业依法办理,劳动者就可凭所提供的劳动要素成为企业的投资者,凭贡献  体现价值,真正当家作主。这样,只要公有制主体地位保持不变,国有经济控制国民  经济命脉,劳动者掌握国家政权,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就有了保障。即使由于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私营经济等其他所有制经济的比重大一些,也不会再产生无  偿占有他人劳动的剥削,不会导致过分的两极分化,不会影响社会主义本质。

    三、实施按贡献分配机制的作用和意义

    按贡献分配机制虽与其他分配方式存在交叉关系,在内容上具有渗透性、互补  性、贯通性等内在联系,然而在现实的价值活动中,该机制亦形成自身的相对独立性,  具有独特的功能。第一,从本质特征上看,按贡献分配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等方式的结合形式,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综合作用所形  成的运行机制,是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导向的分配调节手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分配体制的有效补充方式,是按劳分配原则在我国现阶段的市场化实现形式,必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表现形态。第二,从长期发展的观点来看,按贡献分配客观要求各社会主体把对社会的贡献置于首位,把个人利益的满足置于第二位,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在行为方式和对社会的态度上奉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实现自我价值的手段上,要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平等竞争;在争取个人先富的过程中,不但不损害他人利益,还要照顾国家和左邻右舍,讲大义、顾大局,重视人民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目的。退一步设想,在我国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上,若对所有经济形式都容许其任意发挥按资分配,按风险分配、按经营成果分配、按技术分配等分配方式,势必会迅速拉大人们富裕程度的差异,人们从贫困走向富裕过程中,先富和后富的差异也会日益扩张,贫富两极分化在所难免。进一步分析,在对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实行按劳分配的同时,切实贯彻以社会价值为先导的按贡献分配机制,则可按社会主义方向和大多数人民利益要求,根本克服市场经济分配方式的负面效应,实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与争取共同富裕的有机结合。

    第三,从该机制的实施效果来看,通过收入再分配的合理落实,使历史主体的自我价值得到较为满意地实现,对于进一步激活主体潜能、增加主体的社会价值十分有利。

    (1)有利于激励企业挖潜增效,促进资产增值。由于贡献是一种增量业绩,这就要求企业经营者注意节约资源,降低成本,科学安排生产,努力提高边际收益和劳动生产率。而奖金发放与企业经营效果休戚相关,在利益诱导和主体意识下,广大员工就有可能积极发挥主体能动作用和创造才能,进一步争取资产增值。

    (2)有利于促使企业注意市场导向和宏观调控,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整体效益同步发展。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谋远虑的经营者为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不仅要运用贡献分析法,最优使用现有资源,还要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法,选择最佳投资方案,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努力做好企业形象设计和营销战略策划。一方面,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及需求弹性,自觉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结构,公正合理地定价,并强化销售服务,对满足消费需求作出贡献,而消费者的订货或购物就是厂商产品价值的实现或者对厂商经营贡献的回报;另一方面,在考虑企业开发和改进产品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源价值时,要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一致,力求在争取企业效益时对社会产生有利的外部效应功能,企业在目标公众中形成的良好声誉,以及政府给予的相应补贴或减免税等优惠,就是对企业产生的公共福利价值的认同和报答。

    (3)有利于提高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力度,促使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关系保持合理的状态。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中再分配(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不到2%。发达国家的再分配力度在20—30%之间,尽管该数字不完全可比,但我国如此之低的再分配比例显然不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因而加大再分配的调节力度势在必行。在措施方面,除了加强各种税收调节外,实行按贡献分配机制亦能显著增强再分配的调节能力。政府可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诱导各主体充分发挥协调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关系,确保形成合理的国民收入最终分配格局。

    (4)有利于资本营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该机制鼓励人们把剩余消费能力或企业的剩余生产能力进行投资,用于购买股票、债券、储蓄,进行租赁、承包经营或规模扩张,通过资本职能的发挥,达到物尽其用的功效。

    (5)有利于知识经济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人才竞争。随着以知识为基础的知识经济发展,知识和知识分子在社会生产中将日益发挥主导作用,对迅速推进高新技术和信息的产业化发展、以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能作出更加巨大的贡献。只有建立和实施与之相应的按贡献分配机制,才能充分肯定知识分子和能人的社会价值,并通过其自身价值的实现,确保和激发其“再生产”贡献,随着人才竞争和知识资本营运的良性循环,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知识化和持续快速地发展。

    (6)有利于企业改制,根本调动广大员工主人翁积极性。对于企业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员工们既可以资本贡献率大小购买相应的股本,参加企业的利润分配,也应允许其凭劳动贡献率、经营贡献率或技术贡献率高低量化人股。一方面,可通过把职工的劳动贡献或经营者的经营贡献的一部分量化为股本,不需要另外出资,或在出资的基础上增加一部分劳动量化股本额,从而使企业的利润多少与劳动者的劳动质量、经营者的经营及其量化的股本密切相连,增强劳动者、经营者对企业的责任心;另一方面,技术人员亦可将其技术贡献的一部分量化为股本,进行“技术参股”。

    推行劳动贡献、经营贡献和技术贡献的量化人股法,不仅能缓解一些员工目前资金不足的困难,促进企业改制后的劳动者、经营者、技术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大力提高企业利润的积极性,易于实现近期利益,亦有利于实现长远利益。广大员工所拥有的股本既是企业与员工利益密切相连的资本纽带,可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奠定企业长期发展的资本基础,又是员工们一份重要的养老金来源(可逐年积累),使之长远利益得到保障。

    第四,从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来看,贯彻落实按贡献分配机制会对充分实现历史主体的价值产生许多有益的功能。

    (1)激励功能。由上述分析可知,按贡献分配机制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人的价值发展规律良性运作机制。只要我们在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加以磨合、完善,并经常性地付诸实施,必能充分调动能者多劳多作贡献的积极性,不断发挥榜样力量的示范效应。

    (2)导向功能。按贡献分配机制以现实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机理,其舆论宣传和奖励手段都是为了引导人们多作贡献业绩,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价值,鼓舞人们以先进工作者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楷模和自己行动的向导,因而能在一定区间内,促成先进带动后进、后进追赶先进、先进更加先进的正向循环,推动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3)创新功能。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人的创新潜力是巨大的,然亦易于随时机和条件的改变而丧失。这就必须及时而持久地实施按贡献分配机制,因势利导,给人们以不竭的创新动力,使人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随时抓住机遇,乐于和敢于创新,充分显示“第一生产力”的杰出贡献;必须广泛而切实地实施按贡献分配机制,促进各种人才的涌现,在其辐射效应影响下,带动中华民族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加速发展的奇迹,对整个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4)积累功能。该机制把个人对企业或社会的贡献列为先决条件,“要教育党员和群众以大局为重,以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为重”,鼓励人们积极为社会谋福利,政府或企业所发放的奖金只占贡献业绩中较小的比重,而把贡献量的较大部分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或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积累,充分表达了突出贡献者的社会价值。

    (5)调控功能。按贡献分配机制既是企业对员工收入再分配的微观调节措施,也是政府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宏观调控手段。依此机制动作,既可消除平均主义弊端,通过奖励突出贡献者,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促进人才的脱颖而出,同时由于鼓励多奉献少索取,又能严格控制收入差别,而不至于差距过大,从而能在激发各主体平等竞争的基础上有效实现公平分配。

    总之,与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知识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我们必须根据国民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取向,充分估量各生产要素贡献的价值;欲发挥要素贡献价值的导向作用,就必须加大企业尤其是政府对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调节力度,建立和完善按贡献分配机制;只有有效运作按贡献分配机制,确保实现历史主体的自我价值,才会进一步激发各要素主体潜能,不断提高其社会价值,以至促成整个社会有机体的良性循环,达到共同富裕。(梅 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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