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党派工作,主要是指中共党组织及其统战部门在县(市、区)和高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开展的民主党派工作。在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基层民主党派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基层民主党派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新世纪的爱国统一战线,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现状和特点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无论是其组织结构、成员结构以及自身特点等方面,与以往相比都发生了一些变化,为做好新世纪的基层民主党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全面了解和掌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现状和特点,才能有的放矢、扎实有效地做好基层民主党派工作。
一、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现状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使我国民主党派组织有了较大发展?队伍有了明显扩大,从解放初期的1万多人,改革开放初期的6万多人,发展到现在的60多万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有了较快的发展,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小组和基层民主党派成员数量逐渐增加。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成员大多集中在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中,95%以上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的,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基本实现了新老交替,新一代民主党派成员已成为基层民主党派组织的主体。基层民主党派成员中汇集了大批的专家、学者,其中,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约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成员整体文化水平和知识层次有了明显的提高。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1999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下发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更加注重新形势下的自身建设。一批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熟悉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热爱民主党派工作,有较强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群众基础的同志,担任了各级基层组织负责人,使基层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明显提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工作制度不断健全,能够认真按照各自党派的《章程》规定,做好基层组织发展工作,定期过好组织生活。
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特点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下发后,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当前,我国正在经历一个空前广泛、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时期。日益深入的改革和不断扩大的开放,经济成分、经济利益、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价值观念的多样化的进一步发展,给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也对广大民主党派成员、尤其是年轻成员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带来影响。一方面,民主党派成员对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的优越性和参政党的职能、作用的认识不断加深,他们的思想日益活跃,政党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另一方面,他们对多党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提出更高的要求,希望中共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更充分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做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大民主党派的参与力度,拓宽渠道,丰富内容,更好地重视和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
2.基层民主党派成员社会角色不断发生变化,流动性加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使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都处在一个动态的环境中。作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身处社会化的最前沿,能直接体会到社会变化给他们带来的影响。社会需求的变化,民主党派成员的社会角色也在不断变化,其中相当多的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使他们的职业、社会地位、社会角色和所处环境不断变化,对其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带来了直接、深刻的影响,给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的构成、工作、活动也带来了新的变化和影响。
3.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与其所联系群众的关系更加直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分布在社会各个领域和阶层,来自城区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及各种社会团体等不同层面,与各界群众有着广泛而直接的联系,直接反映和代表着它们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他们与基层群众一起工作、生活,能直接体会和感受社会变化,反映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声音,直接向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帮助党和政府做好基层群众的工作。
4.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差异扩大。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有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比较集中,领导班子团结向上,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发展能够严格履行程序,注重发展质量;组织生活制度比较健全,活动既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又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能够紧紧围绕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及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开展社会服务,成绩比较突出。二是有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比较分散,组织制度还不够健全,组织发展不够规范,组织活动少,在本单位和社会影响较小。三是个别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和活动基本陷于瘫痪状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的不平衡性,给我们如何协助民主党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
第二节 基层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我国政治发展实践相结合的创造性成果,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的历史过程中,在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中,形成了一系列方针政策。特别是1989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是指导新我国民主党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做好基层民主党派工作,最基本的就是要把这些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
一、在多党合作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既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又是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多党合作才能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有光明的前途、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活力。在多党合作中,共产党的领导不是组织领导,而是政治领导,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这种领导建立在尊重各民主党派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和政治思想工作来实现的。在保持政治方向一致的前提下,要放手让各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各民主党派的内部事务,均由他们自由做出决定,不能乱加干涉。
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基本方针,也是民主党派工作的基本方针。这一基本方针形成于50年代,发展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邓小平同志在新时期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多党合作制度十分重视,把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党的三代领导核心的论述,充分说明了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理论根据和行动指南。
长期共存是多党合作的基本前提。多党合作是以对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没有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就没有多党合作的巩固和完善。所谓长期共存,就是指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正如周恩来同志所说,共产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不是同年同月生,但要同年同月死。互相监督是多党合作的必要条件。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要长期共存,就必须互相监督。没有互相监督,就不能长期共存。所谓互相监督,是指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但由于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所以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主要是提意见作批评,它能够使我们党听到不同声音,能够起到其他监督方式所起不到的作用,能够对我们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必须广开言路,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营造畅所欲言的环境。特别是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广纳群言、以收众益,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并在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多党合作的重要保障。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是建立在共同目标和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合作,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如果不能风雨同舟,生死相依,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多党合作就经不起政治风浪和各种风险的考验,就不能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不断巩固和发展。所谓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就是指是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都要团结一致,共同推进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都要互相支持、真诚帮助,不断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的基础;都要坦诚相见,说实话,讲真话,办实事,做挚友和诤友。
三、积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的内在要求。根据我们党与民主党派多年协商达成的共识和形成的有关文件,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要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这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中心环节,重点是巩固和发展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思想基础。要推动民主党派在自愿基础上,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深入地进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国情教育以及民主党派同共产党长期合作的优良传统的教育。通过这些教育,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正确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民主党派政治联盟的特点,划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划清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西方多党制的界限,坚决抵制西方多党制、议会制的影响。
2.要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政治交接为主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要推动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学理论、讲政治、讲大局,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共识,增进对多党合作的共识,增进对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共识。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判断形势,在事关大局、事关政治方向以及根本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要采取有效措施,为他们加强自身学习和实践锻炼创造条件,扩大他们的政治影响,丰富他们的政治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领导水平和参政水平。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民主、高效的领导体制。
3.要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坚持“以协商确定的分工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一定的代表性人士为主”的原则;加强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保证。“三个为主”的原则,是建国初期我党与民主党派协商确定的组织发展原则,是历史形成的,反映了各民主党派的特点和优势。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更好地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优势和作用,经各民主党派共同协商,对各自的工作范围和重点分工作了规定。具体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伺杯氏单)Bg反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土和其他中上层人士;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的发展对象是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中高级知识分子;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的发展对象是经济界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的发展对象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以及科技等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的发展对象是从事医药卫生以及科技、教育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中国致公党的发展对象是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人土;九三学社是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的发展对象是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土。各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中,要妥善处理好发与巩固、数量与质量、重点与非重点、发展骨干成员与发展一般成员的关系,注重质量,严格程序,把好入口关。根据民主党派章程和组织发展原则,县(市)原则上不建立组织,不在没有本党派地方组织的县(市)发展成员,对已建立的县(市)组织,重点做好巩固组织、提高成员素质的工作。私营企业主要求加入民主党派的,民建可适当吸收。在有中共组织的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从事经济管理和技术工作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其中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代表性的,各民主党派可以个别吸收。
四、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
照顾同盟者利益是实现党的领导和带领同盟者前进的重要基础。统一战线是建立在共同目标与共同利益基础上的政治联盟,要不断巩固和发展这个联盟,就要尊重、照顾和维护同盟者利益。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中就包括了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利益差异日益明显,照顾同盟者的利益,是我们党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特别是在深化改革、利益格局调整的情况下,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中确有许多困难需要我们帮助解决。我们党是执政党,是领导部门和工作机关,许宏问题解决起来比民主党派容易。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统一战线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新形势下增强凝聚力和感召力的重要途径。
照顾同盟者利益,既包括照顾他们的经济利益,也包括照顾他们的政治利益。首先要积极引导同盟者自觉把自身利益与国家全局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在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这个大目标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具体利益。其次要通过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措施,使同盟者的具体利益得到切实的维护。特别是要注意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认真搞好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确保党外人士在人士在人大、政协占有适当的比例,保证在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领导干部有职有权,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要为基层民主党派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注意了解民主党派成员的愿望和要求,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第三节 基层民主党派工作的基本任务
基层民主党派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加强中共基层党组织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团结和引导他们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支持和引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广大成员,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这是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重要渠道,也是中共基层组织开展基层民主党派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中共基层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广大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引导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本地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具体落实到不同的组织和单位,其工作任务又有所侧重:县(市区)民主党派工作任务,就是要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广大成员围绕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开展社会办学、人才培训、咨询服务和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等有益活动。街道、社区统战工作是统战工作的新领域,同样也包托基层民主党派工作的内容。要贯彻执行党的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动态,了解情况,及时反映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状况、意见建议及愿望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民主党派工作的任务,主要是调动企业中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的积极性,围绕企业的改革改革和发展献计出力,用其掌握的科学技术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做出贡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是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成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要围绕国家科教兴国战略,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在推进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支持他们做好本职工作,搞好教学科研,努力培养人才。注意发现和增养党外代表人物,建立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队伍。
二、充分调动民主党派组织的积极性,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
支持、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不同的基层单位,开展这项工作的职能、任务也不尽相同。对有民主党派县(市区)级组织的县(市区),要支持他们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事安排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证;切实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批评和监督;做好在民主党派中聘任特约人员的工作,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做好民主党派成员的安排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的作用。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中,主要是重视和发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作用,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党派的作用,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我国各民主党派成员多数是知识分子,具有较高科学文化水平。因此,开展基层民主党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优势,组织他们宣传科学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反对愚昧迷信,揭露邪教的本质和危害,清除和抵制邪教和封建迷信在社会上的影响,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素质,加强基层的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
在基层民主党派工作中,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的环节抓好,通过深入细致、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来体现党的领导。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深人研究现实条件下影响民主党派成员思想认识的各种因素,多层次、多方位地考虑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加深广大民主党派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先进性的理解,自觉接受和维护共产党的领导,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要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他们与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差别和不同的价值观念,一些成员还存在一些不同于我们党的思想认识甚至错误的思想政治观点。不能因为个别民主党派成员中存在不正确的认识,就改变与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方针,也不能因为属于个别现象,就掉以轻心,任其蔓延发展。要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对民主党派成员中存在的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地进行政治引导。在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中,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既要讲团结、合作,又要有善意的帮助和教育,以更好地团结广大民主党派成员与我们党、道前进。
五、鼓励基层民主党派成员为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基层民主党派成员中,有许多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及海外侨胞有着广泛的联系,有些民主党派成员本身就是台湾同胞或归侨。因此,要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鼓励他们积极进行穿针引线,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引进技术、资金、人才,开展各项文化、体育、科技、教育等交流活动,促进国家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积极贯彻放宽视野、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争取人心的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扩大与台、港、澳、侨胞的友好接触与往来,广泛宣传“—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开展各种联谊活动,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做贡献。
第四节 基层民主党派工作的基本原则
基层民主党派工作是整个民主党派工作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坚持平等相待的原则
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明确规定:“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在组织上是完全平等的。中共基层组织处理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关系时,一定要坚持平等相待的原则,充分尊重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成员的意见、建议和权利,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
二、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
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在重要决策出台之前和执行过程中,要通过民主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认真征求、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民主协商,民主决策,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领导。
三、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
求同存异是统一战线扩大和加强团结的重要原则。求同,就是努力达到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的一致性;存异,就是在坚持共同政治基础的前提下容许不同思想观点存在。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还存在着具体利益上的差别。在工作中,既要善于并尽最大可能“求同”,通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教育引导帮助工作:,把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上来;又要允许“存异”,对彼此之间存在的不同思想观念,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体谅包容,并通过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取得共识。
四、坚持自我教育的原则
自我教育是统一战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自我教育中要坚持“三自”和“三不”原则,即: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和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进行自我教育的方法主要是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和风细雨的态度,说服教育、促膝谈心的办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要提倡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启发,共同提高。要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通过举办或选送成员参加各类学习班、培训班、研讨班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素质。
五、坚持热情服务的原则
积极主动为民主党派做好事、办实事,是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中共基层组织要通过热忱的服务和切实帮助,使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真切体会到执政党的关怀和朋友的温暖,进一步增强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号召力。
六、坚持广交朋友的原则
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是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在与民主党派交朋友中,要以诚相见,交心知心,以心换心;要平等待人,谦虚谨慎,虚怀若谷;要循循善诱,和风细雨,以理服人;要坚持原则,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持之以恒,通过长期的交往联谊,使民主党派成为我们党的诤友、挚友。
第五节 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
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无党派人士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完全统一大业,具有重要作用。
一、无党派人士的由来和内涵
多党合作既包括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又包括共产党与无党派人士的合作。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实行了同无党派民主人士团结合作的方针。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进一步发展。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并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无党派人士”的称谓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一般使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特指那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没有组织一个政党或者政治团体,但却领导着很大一批民主人士,联系着许多方面的人士在奋斗着”的人,如郭沫若、马寅初、李达、符定一以及吴耀宗等。在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针对有些人认为把无党派摆在党派单位里从逻辑上讲不通的看法,周恩来专门就“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及实质”问题发表重要讲话,精辟地指出“无党派民主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他们在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但实质上是有党派性的。”“回答文字逻辑问题的时候,我们也不能不想到问题的本质。因为这一部分人士,也是长期参加民主政治活动的,参加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的。”“从广义上说,这就是一种党派性的活动,只不过有些民主人士没有党派的组织罢了”。进人新时期以来,由于自然规律的作用,老一代无党派人士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无党派人士的存在是一种客观事实。只要中国共产党继续存在,各民主党派继续存在,无党派人士就会相应存在。但鉴于“民主人士”是对参加人民民主运动的某些党外人士(包括有党派和无党派)的一种政治称号,新时期五党派人士与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社会基础和成长的历史有很大的不同,再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已不合适。’为此,19四年,中央统战部专门就无党派人士工作问题进行研讨,并在深入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并对无党派人士的称谓进行了规范,统一使用“无党派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两个概念。 “无党派人士”是指无党派社会群体中具备无党派人士条件、积极进行“一个参加、三个参与”者;“无党派代表人士”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社会影响、有代表性,在人大、政协、政府和司法机关有较高安排的代表性人士。新时期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与民主党派相同,即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随着“一国两制”战略构想的实现,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还应当包括港澳台地区和华侨中拥护祖国统,的爱国者。新时期五党派人士以知识界党外专家学者为主,主要分布在科学技术(含社会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等领域。其基本条件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代表性,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以及具有无党无派身份。
新时期无党派人士与过去无党派民主人士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显著的区别。相同点在于:(1)都是无党无派人士,都代表、反映和维护无党派群体的利益;(2)都是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都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3)都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社会基础不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新时期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主要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其主体是党外知识分子。(2)在统一战线内部的关系不同:无党派民主人士属于统一战线中第二个联盟,我们同他们的关系是一种阶级关系,而新时期无党派人士主要属于爱国统一战线中第一个范围的联盟,我们同他们之间主要是政治联盟的关系,是党与非党的团结合作关系。(3)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的形成方式不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主要是在民主革命运动中自然形成的。而新时期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主要是靠党和政府培养形成。
新时期无党派人士与党外知识分子的主要区别在于:(1)参政的内容和方式不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是多党合作制度内的参政,其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党外知识分子的参政是履行公民权利的一般政治活动。(2)影响的领域不同。无党派人士的影响主要在政治领域,党外知识分子的影响主要在专业领域。
无党派代表人士是无党派人士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士。统战部门重点是做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
二、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只有把广大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团结起来,把他们的积极性进一步调动起来,才能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始终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任务。
1.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有利于维护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多党合作既包括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也包括中国共产党与无党派人工的合作;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应当遵循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方针。在多党合作的政治框架内,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有利于抵制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有利于分化瓦解“民运分子”的组党活动,维护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2.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新时期统一战线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无党派人士长期同共产党亲密合作,始终是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对象,也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有利于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大联合。
3.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有利于实现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宏伟目标。无党派人士中许多是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学者,又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声望。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有利于了解社情民意,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利于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三、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的主要任务
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共各级党委要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五党派人士工作。
1.加强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领导。要根据中发[1989)14号文件的精神,在研究多党合作问题、布置多党合作工作任务、检查多党合作制度贯彻情况时,把无党派人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无党振代表人士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党委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要邀请他们参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同包括无党派代表人士在内的党外人士广交深交朋友。党政部门要为开展无党派人士工作提供经费等必要条件。
2.加强对无党派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选拔和安排工作。物色、培养、选拔和安排无党派代表人士是统战部的重要职责。要尽快建立无党派代表人士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县(市区)政协要保留或设置“无党派代表人士”界别,作为建立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的重要基地。鉴于无党派代表人士的选拔缺少自身的组织渠道和成长台阶,要有重点地保留一批党外优秀人才不加人中共或民主党派,作为无党派的骨干。要有计划地增加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安排数量。对优秀的无党派代表人士,要搭设适当的台阶和舞台,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知名度。
3.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除遵循中发[1989)14号文件有关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的规定外,要在一些重要活动,如出国访问,视察工作或组织有关庆典、慰问和纪念活动等,适当邀请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人大、政协组织的出国访问团组,也可安排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出访团组,可视情况吸收无党派代表人士中的专家、学者参加。对外活动中一些不便以政党或政府名义进行的活动,可酌情安排无党派人士出面。要积极鼓励无党派人士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中充分发挥作用。
4.加强对无党派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同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列入培训计划,并进行分层次培训;对拟作安排的无党派人士,要提前做好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要根据无党派人士的特点,不断探索新世纪做好无党派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