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案由和建议:
今年7月18日中共广东省委八届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把千家万户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联结起来,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合集约化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并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和农村面向市场进行改革发展的必然产物,已经使我国农业由分散经营、分段经营、无序进入市场开始走向规模经营、一体化经营和有序进入市场。农业龙头企业也是科技兴农的重要载体。龙头企业自身公司加农户的形式,就为提高农业的生产能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把科研成果应用到生产实际中去提供了可能。面对激烈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置换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也是龙头企业本身的强烈需求。
什么样的产业化发展道路符合我国国情,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探究的问题。根据我国国情(经济实力、技术水平、产业化目标)来确立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是非常重要的。1产业化三位一体化趋势---科研、教育、企业的联合;2 技术开发集团化趋势,3生产销售活动国际化,而产业化往往需要龙头企业的带动,这在广东省有成功的经验,如广东温氏食品集团的“公司加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但今年在广东省“公司加农户” 的策源地新兴县,曾风光无限的“三温一古”四大龙头企业转眼倒闭了三家,只乘温氏集团仍红红火火象前发展。目前,广东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1646家,农业龙头企业51家,虽然这些龙头企业已经初具规模但普遍存在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不高的问题。除了一些大型企业,目前相当一部分农业产业化的龙头都是当地政府支持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虽然进入了市场,但由于文化素质、运用先进手段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有限等各种原因,这些龙头在生产经营中或多或少地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既缺乏科学的市场预测,又缺乏保持市场竞争能力的技术。因此,龙头企业的头应该是科技,包括管理的科学化和可持续性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例如,温氏集团实行了股份制,这为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条件,另外,温氏集团以华南农业大学为依托,并将10% 的股份给华南农大,使一系列技术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有了可靠的技术保证。同时公司有一大批有较强技术背景的管理人才。因此,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只有依托科技才是龙头企业的根本出路。
另一方面,对于农业科技来说,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使农业科技赖以生存的环境和需求对象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农户的分散经营以及农业劳动者素质不高等因素,影响了对科技的内在需求,致使农业科技发展失去外部技力,导致其发展缓慢。而农业产业化恰恰消除了这些不利于农业科技发展的外部因素。这种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依靠主导产业带动,实行生产、经营和服务一体化的经营形式,在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偏小、商品量和劳动生产率偏低、运用先进技术和物质装备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将有效地提高农业的规模化、商品化程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因此可以说,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农业科技在市场经济下的大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同时也向农业科技提出了新的挑战。农业产业化对农业科技的发展究竟有些什么影响,农业科技又如何进入农业产业化的链条中,农业科研院校如何以农业产业化为契机来进入农村经济大循环工中,非常值得探讨和研究。在广东特有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下,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具体途径,也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课题。 对策:
1. 对龙头企业的审批要严格把关,不能一烘而上
A没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不能定为龙头企业,B 农业龙头企业必须有科研单位或高校为依托,有一批市场眼光的专家、高级管理家;C实行股份制,以利于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D有大批有较强技术背景的管理人才,省政府对在此基础下建立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其中政府的投入可以作为股份。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针对入世的新形势进一步树立国际市场的观念,竞争观念、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国际化标准观念、特色农业和名牌产品观念;要扶持兴办一批规模大、辐射面广、牵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外向型出口创汇龙头企业,进一步推动外向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 加大农业教育和科研投入的力度,重视农业推广工作
目前,我省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这与广东的经济状况是不相称的。而农业院校,投入更少,这严重制约了农业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因此,应该加大投入,这样才能充分利用农业院校的人才、信息资源和基本设施的优势,为农业院校更好地承担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提供保证。在此基础上改革农业推广模式,以农业院校为推广主体,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另外,要扩大农业推广的范围,在推广农业技术的同时,要重视对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科技意识和辨别能力。目前农业推广工作比较混乱,经常出现坑农事件和欺诈行为,这些问题不解决好,不但危害普通农民,一些龙头企业也深受其害。一些关键农业技术或大规模的推广项目要经有关专家评估,有关部门(省农业推广站)批准方可进行推广,要有全面的可行性报告。农业项目风险极大,一些龙头企业就是因为盲目上一些项目,而导致剧额亏损的。农业科研院校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为产业化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职服务。 而一般农业科研院校的学科都比较齐全,完全可以为产业化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目前,一般都是产中技术研究力量较强,产前、产后研究较少。其实这是一个观念转变导致研究方向转变的问题。因为目前大多数农业科研院校都有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部门,如农业经济、农业区划、农业信息与情报等,获取信息的手段也比较先进。而且近年来高等农业院校增设了农业贸易,市场营销。农村金融、农村社会学等专业,这方面的人才正源源不断地培养出来。农业科研院校完全可以根据本地农业产业化的内容,在加强硬技术研究与服务的同时,转变软科学的研究方向,重点放在为产业化组织提供相应的市场形势分析与预测、市场信息、市场营销等研究与服务上。另外,WTO有一个“绿箱政策”,“绿箱政策”就是我们政府给予农业在科技、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资,WTO是不予限制的,如果政府再给我们农产品一定的补贴或者化肥等等一些生产资料的补贴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增加科研和农业教育投入也是解决中国入世后农产品竞争力的一个基本对策。
3.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农业企业“联姻”
高校、科研单位以技术入股形式,与企业联合开发应用新技术,充分发挥三方在人才、设备和资金上的优势,提高科技成果的商品转化率。目前,政府要支持农业企业与大学或研发机构联合,对研究应用新产品、购买农业科研实验测试等技术设备直接进行经费资助。对技术创新的风险投资应给予信贷和税收优惠。项目成功后,企业返还全部资金;如项目失败,经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可以不偿还;政府对实施新技术的企业给予减免50%的税收,以提高企业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生产新产品的积极性。对中小企业的科研投入部分,政府采取退税办法予以优惠;此外,政府还应为新技术企业设立专项风险资本金。这些措施可作为调动我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及鼓励风险投资的政策参考。另外,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 对技术创新应予以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我省的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含量低,大学和科研单位过去主要集中在粮食作物的科研,而粮食作物入世后没有竞争力,而在其他特色作物方面与国外比没有自己的技术优势。如,很多花卉、蔬菜、果树品种都引自国外。而且引进时,只注重实用,没有在科研方面下工夫。在知识产权方面,如果不实行严格保护措施,一些企业也没有科研投入的动力,而且会出现一哄而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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