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联课题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不断壮大,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力量,如何引导和管理这一群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课题。
私营企业家在想什么?要让他们发展得更好,政府需要做些什么?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为此组织了调研课题组,调研形式分为三种:问卷调查、小范围座谈会和个别访谈。
问卷调查采用抽样的方法,面对市和各区县工商联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共发出问卷200份,通过各区县工商联发放、市工商联会员部随机发放、访谈人员当面填写三种形式完成。截至2001年7月31日的最后回收限期,共收回有效问卷168份,回收率84%。
小范围座谈由区、县级市工商联组织各自会员代表参与。
个别访谈的对象由市工商联课题组根据其企业的行业代表性和企业主的代表性选取,在本次调研期间先后与24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谈话。
根据调研收集的情况和数据以及工商联一直从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积累的素材,我们完成本研究文章,本文分为四部分,分别论述:一、广州私营企业及私营企业家的现状。二、广州私营企业的管理现状及问题。三、改良营商环境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的探讨。
一、广州私营企业及私营企业家的现状
广州是私营经济的一片沃土,从改革开放之初就涌现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私营业主,如个体户容志仁,何炳,陈兴昌,曾上书中央引起轰动的高德良,还有至今仍赫赫有名的全国政协委员、金象工业生产公司总经理谢仲余,等等。经历了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作为“国民经济的有益补充”到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广州的民营经济也实现了一次飞跃。到今年6月底,广州私营企业从1991年的0.329万家增长到5.32万家,注册资金从5.1658亿元增长到512.27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3.55万人,雇工32.34万人。其中有15家注册资金超亿元,有42家私营企业集团。
广州市工商联根据1991年中共中央15号文精神,着力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其经济总量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到2001年6月,已建立起一支450人的代表人士队伍,在这450人中,有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3名,区、县级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19名。其中有广州市新太集团有限公司的邓龙龙、广州市宏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黄文仔、广州市迪森热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常厚春、海印实业集团的邵建明、广州立白企业集团的陈凯旋、番禺香江实业有限公司的苏志刚、广州新菱冷气集团有限公司的谭仲禧等一大批资产、产值过亿元的大户。
潮涨,潮落,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我们看见了许多新面孔,看到更新、更强、更大的企业在崛起。比照我们在1998年初的相关调查,对广州市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现状分析如下:
(一)、年轻化、知识化
接受问卷调查的企业家中,有165位填写年龄项目,据统计,50岁以下的有137人,占83%,比1998年初的调查增长7.9个百分点,其中低于40岁的有66人,占40%。填写文化程度项目的企业家有156人,高中以下学历的有22人,占14.1%,比1998年的调查结果降低20.3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46.8%,比1998年的调查结果高22.2个百分点,其中大专学历的是45人,大学学历的是25人,研究生学历的是3人。
企业家的年轻化和知识化使广州的民营企业更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例如刮起零售业改革旋风的广州市岛内价连锁货仓商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文创,在1997年,23岁就创办了岛内价公司,现有货仓式零售商场13间,今年又更跻身国内零售业百强;年仅35岁的广州珠江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振鑫,投资6000多万在三峡库区兴建重庆天虹电缆厂,是全国电缆行业的重点骨干行业;广州市迪森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由五位均具有高级职称的知识分子合伙成立,从8年前只有8000元流动资金,发展到现在年产值超过2亿,无论技术、规模都是国内同行业的龙头,国家把燃油(气)中央热水器机组的行业标准也委托他们制订。
(二)、行业分布广,发展不平衡
调查中发现,私营企业以制造加工业和贸易零售服务业最多,分别占24.3%和40.5%。有两个非常可喜的数字,接受调查的企业中有6家的主营业务和3家的兼营业务是科研技术,说明广州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正向科技型迈出了一大步。相信随着市场体制不断完善,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更多的行业将向民营企业开放,会有更多的舞台让他们展现活力和竞争力。 问卷对企业的营业收入进行了调查,接受调查的企业中有50家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占29.8%,其中有10家超过1亿元,还有1家超过10亿元。最后两项结果超出我们的预计,让我们看到私营企业的巨大潜力。私营企业在过去的二十年从无到有到大,而私营科技型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崛起更令人惊叹,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至2000年底,广州市的私营科技型企业达到1700多家,从业人员6.7万人,当年工技贸总收入303.26亿元,其中超过1亿元的私营科技企业有61家。
但是我们也看到,仍有超过70%的被调查企业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这些企业除了小部分依靠传统品牌或者独特产品经营保持生命力,其他大部分所面临的竞争压力很大,部分企业的经营很艰难。我们在各区组织的座谈会上了解到,生产普通产品的小型制造业主对中国加入WTO都普遍感到惶恐,他们觉得现在有关税收保护,日子也不好过,仅仅能维持而已,假如降低了关税,国外同类厂家和产品竞争必然使他们无法生存。接受调查的企业中认为自己的企业经营情况属于艰难的有38家,占23%,属于面临危机的有11家,占6.6%。
一直以来我们都很关注广州私营企业“小”的问题,似乎广州大部分的企业缺乏跳跃前进的能力和动力。在分析大量素材的基础上,我们尝试把原因归结为七点:
1.广州本地营商文化传统提倡稳扎稳打,较保守。很多参与调查的企业家对扩大规模持谨慎态度,问卷的调查结果表明,广州市的私营企业投资欲望不高,准备或正在进行新投资的企业只有56.1%。曾经薄有名气的壹加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展雄、金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何耀荣等因盲目做大进而非法集资导致债台高筑而遭遇失败的教训和97、98年的市场低迷,都在广州私营企业家的心目中留下了一定的阴影。
2.广州大部分的小型制造业企业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含量低、创新能力低、利润低,在广州地区的扩张成本高。在广州以市场为手段进行的产业结构改革中,这些企业都属于将被淘汰的行列。
3.部分业主的素质仍然很低,管理能力差,难以适应规模化生产和大市场营销,但是又不愿意放手企业的经营权。
4.由于没有足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使许多新企业刚起步就陷入困境(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在本文第三大部分《改善营商环境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有讨论)。
5.部分企业家对政策缺乏信心,一方面是对政策的持续稳定性有怀疑,例如1989—1992年,广州地区一些当时已经颇具实力的企业将资金抽逃出国,丧失了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是对部分政策的随意性感到不安。
6.害怕枪打出头鸟。企业做大了,肯定会受到管理部门、政府和社会的注意,有一些企业主害怕受到不正常的骚扰;有一部分企业是害怕受注意后一些环节必须按章操作而使成本提高;还有一些企业是害怕过去的错误行为被查出而受到追究。所以很多企业宁可不扩张发展。
7、融资难。小企业本身就没有多少固定资产,无法获得抵押贷款,更不要说银行的信誉额度,荔湾区在2000年由区财政出资成立担保公司,由于担保公司的收益与风险不均等,规模小,抗风险的能力低,一笔几十万的坏帐就使担保公司陷于瘫痪。而广州的私营企业到现在为止还未有在中国A股市场成功上市的案例,企业家普遍感到失望。
(三)、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我们看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身影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各种媒体,他们的言行已经触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例如今年的经济新闻中就有两件很有震动性的,一件是私营企业首次坐上广州房地产业的头把交椅,另一件是私营企业海印实业有限公司以近4亿成功竞买原广东贸易中心。
出于经济领域统战的需要,私营企业主当中较有实力的都被给予一定的政治安排。广州的情况就很明显,1991年,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只有2名,2000年,增长到53名。由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掌握的资源多,社会活动能力强,我们必须预见,随着社会民主建设的深化,他们将成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因此,必须要有预见性的及早加以团结和引导(具体讨论在本文的第四大部分《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的探讨》)。
此外,广州的非公有制人士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意识较强烈。以广州市工商联为例,会员中的代表人士参与光彩事业的有近200人,共向贫困地区投入资金3.4亿元,同时为贫困地区办学和各种公益事业捐款6000多万元。企业平时参与公益事业的付出更加数之不尽。这些行为重新塑造了该群体的社会形象,提高了该群体的社会地位。 应该承认,由于私营企业对创造社会价值、解决就业、扶贫助困做出的贡献,政府和整个社会都对该群体给予了更多的关心和关注。
总体来说,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的社会影响力是随着他们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而增强,其表现就是这个阶层的个性更鲜明、内聚力增大、社会参与度加深、社会地位提高、政府资源倾斜(具体讨论在本文的第四大部分《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的探讨》)。
(四)、关心社会
在调查和平时的接触中,我们发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社会有一种特别强烈的责任心,我们认为这是他们对自身企业经营环境改良的要求。在对企业家最关心的社会问题的调查中发现,他们最关心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依次是:反腐倡廉,63%;社会治安,52%;法制建设,51%;环境保护,31%;社会福利体系,20%。一、三项反映的是企业家要求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实现营商环境改良的要求,也反映了当前社会中存在的由于改革滞后而影响私营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些不利因素;二、四、五项是企业家对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要求,也是中央政府目前着重解决的三个前期发展所遗留的问题。由此可见广州的私营企业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民生的高度关注和敏感。
私营企业家注意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和社会表达自己的心愿和呼声。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热情高涨,每年都提交一批有份量的提案和议案。不少代表和委员一改过去由工商联工作人员动笔写,代表、委员签名的做法,变为自己动手撰写参政议政材料,使提案更贴近社会热点。例如,2000年,广东通用科技研究所董事长刘志航撰写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民营科技企业的建议》受到市的重视,被评为优秀提案。但是能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毕竟还是少数,因此,通过参加各级工商联组织的活动反映自己的要求就成为另一条很重要的渠道。特别是私营经济发达的区、街(镇),私营企业主都很积极向工商联靠拢,踊跃参加工商联组织的各种活动,及时反映自己的意见。当地政府也很重视工商联的工作,甚至成立专门的机构处理私营企业通过工商联提出的意见和问题。
二、广州私营企业管理现状
我们走访了在不同层面具代表性的24家私营企业,并尝试按企业管理是通过组织企业生产力、调节企业生产关系来实现企业目标的活动过程的思路,分析广州私营企业的管理现状。
(一)、组织生产力
普遍认为组织生产力相应的管理有两个,一是经营管理,二是战略管理。长期以来我们谈论私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的灵活性就是来源于经营管理。私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家庭式管理,虽然理论界反对的声音很大,但是它的存在必然有其价值,本文也将加以分析。
1.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最主要的就是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规范(本次研究因条件所限,仅限于管理制度)并使其维持。大部分私营企业都认识到规范的重要性,但是当灵活性和规范性产生矛盾的时候,他们总是倾向于灵活性。企业在管理中的所谓灵活性必须以代理人的信用为基础的,而这种信用又通常以直接或间接的血缘关系为基础,企业赖以维系的就是血缘或非血缘的亲情。调查的企业中存在这种情况的超过80%。
在建立制度上,企业间的发展不平衡。调查的企业中除了一家企业(由于刚建立而且是进入新行业)以外,其他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涉及的范围、纵深度又与企业的规模、行业密切相关。生产型企业对制度要求较高,其中白云电气、MPC国际电工、芳源公司等大中型生产企业,在ISO认证中为生产管理制定的制度条文就超过百页。相对而言,小型企业和服务性企业的制度较粗放。有两家小企业,全部的规定就是十多条关于纪律的条文,执行规范就只能依赖业主监督,而多年的宾主关系又使这些条文基本上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大企业对建立适应自身的管理制度都非常重视,有一套合理的程序完善已有的标准。他们既参考外部经验,更发挥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例如白云电器公司,职工提出的新制度建议通过两级评议和董事会审议后,就由总经理宣布执行。小型企业由于缺少建制程序和员工素质较低,更多的还是依靠企业主的主观认识。
虽然走访的大、中企业本身的制度都已经比较稳定,但是他们都承认还必须进行较大的改进。而部分小型企业规范化水平很低。企业未完善或不规范有三方面:一、财务制度,二、控制监督制度,三、人事制度,四、绩效标准。
本文仅对监控制度、绩效标准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大型私营企业对生产层面的监控制度已经日趋完善,基本的方法都是采用目标管理,比以前的单纯计件有了很大进步,尚待完善的是控制标准的合理化。企业的业务层面由于采用扁平式,较难监控。接触的企业中有两个较成功的例子:例一,某公司现在是国内第一、世界第三的烟花生产、贸易企业,由于企业的市场份额巨大,基本上控制了厂家和客户,业务员根本没有佣金空间,更不可能带着客户另立山头;例二,某公司是大型货仓式连锁超市,公司专门设防损部对采购部人员的电话以及接触的供货商跟踪监控,又设专门时间让公司高层单独接待供货商,有效降低了进货价。
关于绩效标准的问题一直困绕着许多企业,各种新的、复杂的检验标准系统不断推出,业务方面如客户满意程度、投诉反应时间、送货准时到达率,生产方面如成品率、损耗率,等等,有一些大型的私营企业甚至请专家或顾问公司协助制订绩效标准。但是多数的企业反映在应用的时候却很难正确的评估达标的情况,甚至出现反作用。反而一些企业从自身的需求出发,设立简单的标准,并直接反映在雇员的收入上,效果比较理想。
2.战略管理
随着战略管理意识的深化,企业越来越重视规划长远的方向及相应的规范。调查中所有大中型企业均有制订企业战略,而且较为准确地把现阶段的战略管理的重心放在产品或服务的选择上。但是我们发现存在的以下两个问题必须受到重视。 首先是存在一些错误的观点,这些观点有害于战略的规划力。第一,认为是长期的,必然也是战略性的。持有这个观点的企业非常普遍。战略其实是一种方向性的事物,而非时间性的事物。有许多长期计划是属于作业性的,它们未能考虑到下面关键性的策略问题:组织必须朝哪个方向发展?组织应具备何种构架?第二,认为整体方向就是分支的方向。其实集团内部各分支与整体或者分支之间方向不一致甚至出现抵触是很正常的。调查中就有一个集团式企业,属下的产业有技术密集型的、资本密集型的和劳动密集型的,三个分支围绕总体盈利目标,同样的选择了增长型战略。实际上,该企业的科技产品正处于发展阶段,面对几个竞争对手的崛起,急需集中资源全力以赴开拓市场,分散了资源将会影响该企业的产品未来在市场的竞争位置。
其次是缺乏整体战略规划的能力从而导致过分依赖主观判断。调查中,绝大部分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知识和经验都是作业性的,要他们选择新的方向和架构未免要求太高。而且我们认为这些企业本身的资源也不足以支持完成战略规划中的分析工作。所以被调查的企业的战略管理基本是以所有者为中心,以其构想为目标,框定企业的战略。
3.对家族式管理的思考
与私营企业家长期的接触中,我们发现,家族式管理并非象某些理论界人士所说的那么可怕。相反,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法制、道德环境下,家族式管理是较优选择。
对于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他们最关心的要素归结起来基本有三点:钱、技术(经营手法)、客户。但是这三点在现有环境下对于企业来说也是最没有保障的。
调查中,有很多企业主向我们诉说他们企业的中高层人员带着技术(包括人员)、客户、甚至是公司的货款另起炉灶,把原来的企业搞得遍体鳞伤,可是原来的企业却无法通过合法的手段追讨损失。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对私营企业财产保护的立法滞后;另一方面是经济环境缺乏信用基础,更没有一个信用档案体系。而社会上确实普遍存在老实的吃亏,不老实的占大便宜,导致社会的一些道德取向畸型。还有一些企业的“命根”是根本不能够通过国家政策保护,例如秘方等。 这就迫使企业主不得不采取家族式管理,利用家族式管理的亲和力、凝聚力,特别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信用。而这种不能通过金钱获得的力量,对中小型企业的帮助是很大的。
家族式管理也不见得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从广州私营企业的发展过程来看,企业成败的关键还是企业家本身的综合素质。例如白云电器公司,年产值超过5亿,业主的妻子主管财务,业主的哥哥主管销售,企业一直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 从目前和远期两个阶段来看,家族式管理留下了两个问题:目前的问题是企业主的能否自我进步。调查中100%的企业主认为企业家的能力对企业是最重要的。这就产生了两极分化,不能自我进步的那一部分企业主就只能和企业一起逐渐被淘汰。长远的问题就是第二代如何接班,发生内耗或者青黄不接对企业来说都将是重大的打击。
二、协调生产关系
在私营企业里同样经常出现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在调查中发现,冲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利用一切可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2、普通职工消极怠工以及成立非正式组织阻碍作业效率的提高。这两种冲突中又以第一种最主要。
要解决冲突,最理想的状态是企业组织的金字塔具有完全的开放性及竞争性。广州的私营企业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讨。
八佰伴美容美发连锁店的八间分店经理均持有所在分店的干股(按比例每月分红,不得转让,只对应岗位有效),利益与效益挂钩;理发师傅完成普通项目按件提成,特殊项目按人头分成,操作者比例略高,这样既避免了员工间的冲突又避免了强卖行为。
裕丰钢铁公司将联产计酬与目标管理结合并落实到生产小组,组长通过竞争上岗,利用正式组织的压力和成员间的差距形成优胜劣汰。
建莱铜管材公司(原黄埔铜材厂)转制为私营企业后,立即理清管理职能和技术职能,形成双梯队形式,管理干部拿套级工资,技术人员拿职位工资(跳棋式),年终实施利润分享。改革后,人均产量增加4倍。
大元实业公司从92年开始实施内部股份制改革,由此实现了横向联合和对原来的家族式管理的转变。现该公司有股东23人,全部是公司骨干。原来的投资人是现在的最大股东,他已经超然于日常管理业务之外,专心于经营项目的开发和技术研发。
以上这些探索无不闪烁着企业家们对事业的追求和他们的智慧。
三、改善营商环境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体制和生产力发展的磨合会产生阵痛,对于大部分的私营企业来说,这一过程很痛苦,因为我们必须承认,就所有制形式而言,现行法规中,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仍采取了不同对待的方式,私营企业仍然受到歧视。所以本文仍然从现有的环境基础出发进行相关讨论。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起步最早的城市之一,广州相对国内的许多城市建立了更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主要的表现就是:市场的开放性高,政府对经济的参与程度低,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职能收缩,乱收费现象较轻。调查中,有40—45%的企业家认为广州是最适宜经商的城市。但这并不说明广州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从调查中发现,私营企业家认为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以改善广州的营商环境。下面我们就从市场的开放性、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职能部门与基层管理部门的行为、税收制度,四个方面来分析本次调研中反馈的信息。
(一)、关于市场的开放性
单独从市场的开放性来讲,非市场化表现有四大类:许可证经营、一般性政策限制、内部交易以及地方保护主义。这些行为导致了瓶颈和非正常利润的出现,既妨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1.许可证经营和一般性政策限制是国家对某些特殊行业的进入限制,这些禁入行业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使用稀有资源的工业;二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行业;三是产品会带来公害的行业。由于法规的边缘存在灰色地带,给主管审批的政府部门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
在本次调查中,有30-36%的企业认为自己所处行业的进入障碍是政策障碍。也就是说超过三分之一的企业是依赖或者部分依赖政府的行政力量来维持其在行业的相对独占性。那么换取政策资源所付出的代价呢,虽然我们无法得知这些企业是通过何种渠道取得政策资源,但却可以想象这里面究竟有多少抽屉下的交易。
那些没有特权,或者受到特权企业侵害的私营企业是很无奈的。调查中搜集的这类案例枚不胜举。如芳村区某私营发电机生产厂,工厂的安装队伍不能直接为用户安装发电机系统,否则该系统将不被环保、消防部门认可,唯一的做法是首先由被“认可”的公司接单后再转发给工厂,被“认可”的公司赚钱不费吹灰之力。广州某私营生产企业按照新的消防条例改造生产场地,所在区消防部门指定的工程队测算后打价为20余万元,企业请另一支未被指定的工程队以10万元按标准完成工程,结果消防验收一直被拖延至今仍未批下来,没有消防验收就不能办理工商年审,企业面临关闭。
2.内部交易是一种非市场手段的资源分配,由于它具有权力支配、资源稀缺、独占、价格失真、隐蔽的特点,对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破坏力最大。
私营企业对内部交易是既爱又恨更怕,爱的是它带来的丰厚利润,恨的是竞争对手得到更多,怕的是一旦失去了会使企业垮台。所以大家拼命也要往这条独木桥挤。
调查中访谈了一位颇成功的房地产商,他曾经通过拍卖获得土地项目并获得成功。他无奈的告诉我们,他也很希望大家都通过拍卖公平竞争,但是这样做不现实,要拿到好的地块项目,到底还是要靠关系。据了解,某些地产商与政府官员亲属的良好关系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而老子当官,夫人、儿子做私营老板的现象是屡见不鲜。
我们认为,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但影响了私营企业的正常发展,还影响了他们的道德取向,更影响了政府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的公信力。
3.地方保护主义在广州地区的主要表现是一些郊区的基层组织保护和纵容当地的造假仿冒行为。其他的如政府“引导”消费、排挤或歧视外地产品或企业等属于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的反映在这次调查中并没有出现,参与座谈的外地来穗创业的私营业主对当地基层政府都普遍表示满意甚至是赞赏。这是缘于广州的市场体制起步早,市场意识影响较深。也正是因为广州海纳百川的气量,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私营企业家来广州创业、安家落户。
提高市场的开放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是不容质疑的,撤消那些非市场性的障碍是刻不容缓的,当然,涉及的既得利益者必然会加以阻挠。即使我们承认这是一个过程,企业家和我们仍希望整个过程不要太长。
(二)、关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现在是政府转变经济管理职能的关键时刻。为什么这样说呢?一方面,由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产生了大量的市场管理问题,加上经济权力和责任的下放增强了地方政府主导经济的欲望,所以政府的经济管理机构不断派生和膨胀,管理的事务越来越多;另一方面,随着市场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存在一种既能自我发展又能自我约束的内在机理,这样,很多问题通过市场自身的力量就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相应地就要求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干预。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开放,这两者的冲突已经达到了顶峰。
调查中发现,私营企业家也普遍存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中小型企业在谈到政府职能的时候都希望政府能扶企业上马,然后再送一程。他们希望政府的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工商联在资金、技术、管理素质、法规咨询等方面提供帮助。他们也希望政府能集中资源支持企业发展,例如番禺的钟村镇,镇政府建立了一个由镇工商联牵头运作的私营企业办公室,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凡是属于镇里能够解决的,马上给予回复和解决。我们认为,企业不得不依靠政府力量而不是市场或者法律的力量处理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体制未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
同时,企业家又不希望政府过多干预经济,他们认为:1、政府的一些经济管理职能应该逐步取消。例如有一些审批制就可以改为注册制,在注册后靠完善的法律、规章来约束。2、应该提高人大的效率和地位。政府的一些行为还是带有主观意识,因此,强调人大立法很重要,政府要强化其市场规则的管理者的角色。3、部分政策出台过于仓促,给企业造成一定困难,也增加了实施的难度。4、现在的政府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人治”现象。调查中有两个案例比较典型。
案例一:2000年,当时番禺有6家经注册批准成立的打火机厂,由于政府因突然认为这类厂有危险,结果6家厂被马上停业。这件事给番禺的企业家带来很大的心理威胁,他们觉得:企业存在危险,可以要求它提高安全标准和措施,不能说停就停。
案例二:为了迎“九运”,广州市全面整顿招牌,任务由各区完成,某私营饮食企业(该企业的招牌一直是所在地的特色之一)被列入整顿名单,企业奔走区的各主管单位也无济于事,后来某上级领导在参观时赞扬了企业的招牌很有特色,招牌马上被保留下来。
政府究竟应该管什么?企业认为,一些政府该管的事情没有管好,例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倚赖技术创新的企业,最希望政府强化的经济管理职能就是保护知识产权,因为它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例如番禺某企业拥有一项建材专利,但是现在广东95%的市场份额被假冒侵权产品占据。企业家们认为现在最大的急待解决的问题有两个:首先是法律对这一行为的惩处力度太轻,根本没有阻吓作用,还存在大量的漏洞;其次是各地方政府单纯从地方利益出发,默许甚至是支持当地企业造假,造成打假的行动经常是无功而返。
政府不该管什么呢?在成熟的市场机制下,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特别是对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道德的管理,应该是间接的,在整个管理结构中,行业协会是处于最前沿的组织。无论从提高管理效率和节约政府资源的角度出发,强化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都是明智的。如何将职能前移呢?我们一直建议政府发挥好行业协会的民间性和民主性,而这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当然,我们不可能一步到位,那么能否首先让行业协会具有在企业注册时出前置意见,等等的一些职能呢?
综上所述,我们对政府转变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三条建议:
1.政府维持政策的可预测性和持续稳定性,新政策在制定期多征求意见,公布前做好宣传工作,公布后及时跟踪反馈意见,同时着力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强化政府的信用基础。
2.政府以建立规则的环境为行为目标,减少企业用于游说政府以期获得优待而耗费的时间和资源。
3.政府可调动社会、行业的力量建立经济管理中介,有效实现职能过渡。
(三)、关于职能部门与基层部门的行为
职能部门和基层部门以利益驱动行为,这是本次调研中私营企业家反映最强烈的和最集中的。私营企业家对部分政府官员的形象多有微词。以下是本次调查中收集的部分案例:
案例一:某私营化工企业部分原料依靠进口,工商管理部门由于怀疑该企业的其它原料是通过走私获得的,在毫无凭据的情况下查封了企业的仓库,后来企业出示了完整的国内交易单据,工商部门虽然承认弄错了,但是要求企业必须缴纳“办案费”。
案例二:某企业家投资办印刷厂,公司注册地与厂址分属两区,该行业属专控行业,企业已经向注册的区的公安部门的下属公司缴纳赞助费,后来被工厂所在区的公安部门查出未向其缴纳赞助费,以违法经营为由要抓人,企业家被迫弃厂逃跑。
案例三:花都区某企业4名工人因未及时办理暂住证,在厂外被治安大队(地方公安部门管理)扣留,并被送至花都市收容遣送站。次日企业接到通知,要求按每人700元到遣送站领人。
上述案例只是管中窥豹,其它反映较强烈的包括以各类上岗办证培训班名义的乱收费现象、对职能部门提意见后遭报复的现象,等等。还有一些让人气愤的现象,企业到某些部门办理事务,按正常的手续和程序要花很长的时间或者根本不予办理,但是到了有关的咨询公司交了一笔可观的咨询费后,马上就可以解决问题。另外还有关于安全事故处理原则的问题,现在对责任官员的处理是很严厉的,轻则掉乌纱帽,重则判刑。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哪怕是最严格的安全标准也可能出现意外事故;第二,负责安全管理的官员如果已经按照标准执行,是否仍要对事故负有责任。现在由于第二个问题没有处理好,导致有部分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涉及的事务采取拖而不决的方法,甚至是不予受理,使一部分企业被迫处于“非法”生产状态。现在企业意见最大的就是消防验收。
以上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一直以来公务人员低工资,一段时期政府容忍部门创收发奖金,造成部门行为直接与利益挂钩;另一方面是政府赋予部门的管理权力过大,但是没有将管理程序标准化,又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部门更进一步将权力细化以方便寻租;还有就是一些职能部门的人员在潜意识中对私营企业有歧视,认为私营经济(企业)情况的好坏与己无关或者主观认定私营企业有过错,导致了一些非正常行为。
我们提出两条建议:
第一,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政府要严厉查处利用职权乱收费的行为。
第二,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正确认识支持私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四)、关于税收
在中央进行税制深化改革的具体政策出台以前讨论这个问题应该是相当有益的,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税制及税收征管与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日趋激烈。1994年税制改革的目标: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今天看来还是未尽如人意。最突出的是没有实现税收入的经济公平原则,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积极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政策处于调整期,税种太复杂,部分税基不合理
在调研访谈中,私营企业主对该问题的反映和看法主要可归结为三点。
第一,政策变化的频率太高,企业不得不花大量精力研究新政策。
第二,税种太多、太复杂,应该统一规范。访谈中反映的主要是按企业户数征收的诸多税种,该类税种是税收优化所不提倡的,因为这使不同收入的企业却要交一样的税,而且它们具有不确定性、不可豁免性和地方性,不得不以附带某特殊条件(比如不能进行工商年检)存在,小型企业对此最反感。
第三,过分注重营业税,而不是所得税。这一点在房地产开发行业反映最强烈,其观点是企业还没有赚钱,政府就收税,觉得不合理。
私营企业以赢利为道德标准,会有错误的观点,但是上述观点也反映了当前税种的一些不合理现象。
2.征管不当
税务机关征管不当的表现有五点。
第一,税收效率低,造成企业的偷逃税的情况相当普遍,企业间有一句通话“税务局要真的查,谁都死”,这就造成搞好与税务专管员的关系成了企业生存的基础,同样的,当偷逃税成为普遍现象时,谁不偷逃税,谁也无法生存,这就变成了另一句通话“完全按政策做,谁都没得做”。很显然,这种自由主义的倾向已经成为市场的道德基础。
第二,征管方法不利于企业发展。出口型企业对预缴增值税的方式意见很大。现在的方式是先预缴,不能退,只能以后抵扣。这种做法压死了企业的资金,同时,预缴的数量也是和企业与专管员的关系有关。
第三,管理行为不合情理。税务部门常常以罚代管,对特别个案缺乏斟情处理的程序。调研中提供的有这样一个案例:某私营企业发货并开出增值税发票,货物被对方提走后却收不到货款,实际上货物已被骗。由于企业首次遇到这种情况,就内部自己做帐冲销,在税务检查中,该企业接到罚款通知,原因就是没有通过税局进行冲销。另一个案例是“善意虚开增值税发票”:某私营企业一直守法经营,突然接到税务部门的罚款通知。原来该企业一批进货的增值税发票是由汕头某企业开的,汕头的企业由于有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已被查处,虽然企业的所有手续都合法(该发票并非虚开),仍必须交纳这笔很大的罚款(发票额的数倍)。我们在这里也提出疑问:税务部门认定的究竟是什么事实,税务部门的职能还是不是要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四,部门利益挂帅。有一件很出名的个案,某私营企业通过自身发展不断壮大,企业出了名,税务部门就找上了门,在同一年内,区、市、省税务局先后来做税务检查(均未查出问题),不但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营业,而且也是极大的损害了政府信用,在私营企业中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所以部分企业家形成了一种观念:做大了要么就出国(资金转移),要么寻找政治保护伞。如前面提及的私营股份制企业业主,他当上省政协委员后,税务部门就再没有找他的麻烦。
第五,没有根据新情况及时制定新政策。比如前面中提到的“善意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例,在国务院下发了一个处理通知后被查出的同类企业就只需要补缴票额比例的增值税,之前被处罚的企业就交了一大笔冤枉钱。调研中还发现了一个困扰私营企业的新问题: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不少私营企业曾经或至今仍戴着红帽子(挂靠在集体或国营企业下面)。现在这类企业要脱钩,恢复私营企业的本来面貌,这是中央和地方都非常支持和给予鼓励的。但是现在广州很多这样的企业在广州的国土房管部门卡住了,因为国土房管部门要求脱钩前后的新旧企业的房产所有权转移必须缴交相应股权比例的交易税。很多企业几乎都要交足100%。这笔钱对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所以很多要脱钩的企业已经将进程停下来观望,盼望市政府能够出台有关政策帮助企业。
3.内外不公
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投资环境较差,为了吸引外资,采取了各种优惠措施,在税收部分的表现主要是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这使国内的私营企业在同行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另外,对外商普遍实行税收优惠也导致各种假合资、假外资企业的产生。有的企业主把资金非法转移出境并取得外籍后再把国内的企业重新注册为外资或合资企业,或与外国企业串通搞假合资,使资金转移出境成为合法行为。接受调查问卷的企业主中有10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投资,其中有6人承认出国投资的目的就是要回国利用优惠政策。
4.不合理扣两次所得税
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必然朝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发展,但是现有的税制只对私人公司和合伙公司征收一次的所得税。对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制公司的企业主来说,两次所得税后,所剩无几。按照现在企业利润征收33%所得税,10万以上的收入征收45%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假设一家私营企业业主占有90%的股份,企业年利润达到100万,该企业的总所得税可能超过55万。这就扭曲了大股东按正常途径分配利润的意愿,也扭曲了通过股份制募集资源和挽留核心员工的愿望(不含已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接受调查的私营主,处于绝对控制地位的(股权超过50%)仍高达76%,其中占有企业股权超过90%的达到40-45%。一方面,这些企业主不得不以企业名义购买固定资产和消费品,出现了“私车公购”、“私房公购”等现象,导致实际所得税降低,同时使家族式控制的需求更强烈。另一方面,也更进一步促使企业普遍通过现金交易、多头帐户、购买发票冲帐逃税。
以上四点的前两个方面有政府和税收部门的实际考虑和中国的实际国情,由于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真正建立尚需时日,所以税收优化的基础还未建立,但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税务部门的提留做法造成的部门利益与部门行为挂钩。后两个方面就是税制的不合理,只能通过由上而下税制改革才可能改变。随着汇率并轨、价格放开、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靠拢,外商的投资环境已大大改善。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国民待遇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了。国民待遇原则被提了出来,这既是一国主权的要求和体现,也是一个国家的外商投资政策步入成熟的标志。对于两次所得税的征收,我们赞成采用国际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归集抵免制,这将有效解决因股份制经济不断壮大而带来的经济性双重征税问题。 本次研究中我们也注意研究了企业的一些偷逃税行为,我们发现现在的纳税人的避税意识不断增强,摸熟了税制的漏洞,使用各种方法和途径逃避税。企业逃税,最首要的就是隐瞒营业额,几乎100%的企业都不会告诉外人真实的营业额,只有企业的核心人物才掌握。这是现金交易导致的帐外帐的必然结果。不开发票或少开发票的现象很普遍,购货合同上通常也会标明含税价和不含税价。这也为走私滋生了温床,例如某些电子产品的含税加批文价比不含税价高了接近100%。另一种类型就是搞增值额体外循环。增值税的税基是增值额,尽管《增值税条例》上详细规定了确定增值额的种种方法,但是许多企业采取直销、分销、代销、折让的方式,或通过返利、分利、补贴的办法,有意降低售价,提高进价,把增值额搞到体外。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的多样化;各种跨地区跨行业经营行为;关联企业内部定价;多头银行帐户设置和多头财务核算等。其他的还有利用赠予缺位逃避将要实施的遗产税,假外资避税,逃避关税等。其实只要存在现金交易就必然存在偷逃税问题。
通过分析以上的现象,我们对广州的税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首先有一个为企业服务,保证企业和企业家依法纳税的大原则,然后再细分为四条:
1、能否在税务部门设置能为小型企业提供全套的纳税服务的机构。
2、承认和尊重历史,取消阻碍企业发展的政策。
3、在现行的国家税收制度的基础上,能否有所超前,例如对在企业中持有一定比例股权的大股东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给予部分返还等。
4、取消税务部门的提成制,避免部门利益主导部门行为。
四、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的探讨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边探索边前进的过程,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的这股正在成长和变化的社会力量,应该如何判断也是一个暂时无法定性的问题。但是这股社会力量的成长速度之快,驱使我们要有预见性的开展工作。下面我们尝试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的现状,工作的思路和问题,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述。
(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的现状
1、爱国敬业是主流
广州的私营企业家绝大部分都经历了两个时期的转换,因此对党的开放政策有非常强烈的感情,对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有很深刻的认识。他们认为,保持社会的稳定是企业发展的基本保证,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所以很多企业家对“两思”教育、“三个代表”教育等政治教育活动都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还有一些企业家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思想觉悟也不断提高,把对社会的奉献作为自己事业成功后的新的追求。例如天河东园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蓝永东,他为了支持市政建设,企业的直接损失几千万,但是他毫无怨言。
广州的私营企业家更有一种传统的强烈的爱国心和民族自豪感。他们对公益事业可谓不遗余力,特别是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他们希望通过教育加快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富强。他们对霸权主义非常仇视,去年美国轰炸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事件发生后,一些私营企业家自发的组织员工抗议、声讨,共同谴责暴行。
从谋生计、满足温饱,到寻求富足的生活,广州的私营业主的创业和经营心态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今天,我们欣喜的发现,有一部分私营企业家已经或逐步向发挥个人才华、实现自我价值的第三阶段转变。他们把经营企业看作事业追求,通过企业把自己的技长和经验放大奉献给社会,通过企业的成功实现个人的成功,通过对社会的贡献追求个人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2、实力增强,要求提高政治地位
伴随企业实力和整个阶层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壮大,出于维护本身权益和企业发展的需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必然希望通过国家机器表达他们的意愿。
企业做大了,可以调用的资源更多,企业家的能量也更大了。可以经常看到有的企业能够轻易的动用传媒为他们服务,他们能够请到很高级别的领导人为项目剪彩或者出席宣传性的公开活动,可以直接找到关键的政府官员解决实际问题,甚至能够操控官司的结果。
一些私营企业家向我们表白,企业做大了,希望有一个可以让自己说话的地方。这种要求起码有两层含义,第一,说话的地方或者组织能够代表他的一定利益;第二,在这个地方说的话是有分量的,可以真正解决问题的。我们认为,这种意见在这个阶层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因此,很多私营企业都希望向一个能为他们说话,解决一定实质问题,获得政府的或者政府支持的一个组织靠拢。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填写问卷的企业家中希望加入各级工商联的占62.5%,希望加入同业商会的占30.95%。
还有一小部分私营企业家提出了一些过高的政治要求,比如让他们在政府中担任一定的职务,等等。虽然这些过高的要求只是代表小部分,但这是形成有别与其他社会阶层的政治力量的倾向和信号,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总体来说,这个阶层的政治取向的最后集中点目前尚未明朗,我们认为还是取决于政府采取的引导方向和措施。
3、呈多样性、变化性、不稳定性。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用一种具普遍意义的标准来概括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
首先,这个阶层具有多样性。有少数企业主还有小农意识,仅仅希望通过雇佣工人赚取利润来提高生活水平,甚至是过上糜烂的生活;有部分企业主只对赚钱感兴趣,毫不关心社会:大部分的企业主是通过控制生产资料成为雇佣者。我们同时看到更多的企业主希望通过发挥自己的技能实现人生的价值;有很多企业主关心社会,竭尽所能扶贫济困;有一些企业主一直按党章严格要求自己,强烈要求向组织靠拢;有一小部分企业主通过自身的技能获得企业的股份,是名副其实的工人阶级。所以,整个阶层无论是经济性质、个人素质、思想觉悟都呈现多样化。
其次,这个阶层各种类型的企业主并不是永远一成不变,他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巨大的变化。特别是他们的经济性质,随时可以由于企业的变化而产生剧烈的变化,有的会从老板变成一个股东;有的会从一个工人变成总裁甚至是董事长,特别是近两年大量的中小型公有制企业改制,很多原来的国家干部一下子就变成了私营老板;有的在某个企业是被雇佣工人,自己同时也是另一个企业的老板。
再次,就是这个阶层的不稳定性。一个方面是市场存在风险,企业的兴衰我们无法预测和控制。2001年,广州的私营企业中,由于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有6871户,他们有的是自己失去经营能力;有的是公司仍在,但所办的分支机构因没有业务而自行终止经营,却未注销;还有的是因严重违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后逃之夭夭。另一个方面是企业家的思想状况和政治态度存在不稳定性,比如一部分人对不同时期的政策的看法存在很大的波动性。
4、消极性和负面影响
大部分的私营业主仍然是以最大利润为目标去经营企业,通过掌握生产资料、雇佣工人来获得剩余利润是私营企业中的普遍现象。由此而伴生出一些消极、负面的行为和社会影响:1、贫富差距悬殊。由于国内中、低技术劳动力供应过剩,在私营企业打工的工人普遍低收入。我们走访了一些经营情况很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厂里一线生产工人的月工资也不过是300-500元,连广州的最低生活线也未达到。2、权力寻租市场的最大消费者。私营企业主拥有大量的社会财富,对更多财富的追求使他们对权力寻租有最敏锐的嗅觉,腐败行为由此而大量滋生。3、通过违法行为积累财富。一部分的私营企业为了在更短的时间内积累原始资本,不惜通过违法的手段,比如走私、偷逃税、造假仿冒、诈骗等。4、不良的生活方式。一部分私营业主有了钱以后迷恋上一些不良的生活方式,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有的业主甚至因此而使企业衰败。
(二)、工作的思路和问题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我们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可逾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的市场的有三个主要特征:各层面、各纵深的发展不平衡,信息极度不对称以及信用基础缺位。所以,一人(一股)独大的私营企业,这种所有者在位的经营模式有其长期存在和现阶段迅速发展的必然性。
伴随私营经济迅速发展而来的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的迅速壮大。对于这个迅速崛起的社会阶层,中央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工作思路上都是与时俱进的。1992年的十四大提出“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各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1995年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1997年的十五大更为明确的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2000年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又有进一步的发展,提出“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特征,要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调整,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001年,江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创新而且实事求是地将个体、私营业主定性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中央在1991年十五号文中提出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八字工作方针,江总书记最近的“七一”重要讲话更为这项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吸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中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标志着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将要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如何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下面我们尝试从积极培养代表人士队伍,新时期的新工作及其中存在的问题等两个方面展述。
1.积极培养代表人士队伍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迅速膨胀,全国已经达到200多万户,广州达到5万多户,他们分布广、行业多、发展不平衡,所以要做好这么大一支队伍的工作就必须通过做好代表人士的工作,通过代表人士影响和带动其他人为国家、社会服务。这样做,有利于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对该阶层的影响力,也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对如何做好培养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的问题,根据工商联长期从事该项工作的经验,提出六个工作要点:
第一,要注意代表性。有一定实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都希望能够在政治上有一定的安排,他们认为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对企业是有帮助的(调查中持该观点的企业主占87.5%)。因此他们都乐于向统战部和工商联靠拢,一般都表现积极。但是政治安排的名额是有限的,有些自以为够条件而未安排上的,则多会有意见。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就必须在选择过程中更注意代表性。不能光看企业的规模和经济实力,还要看他们的素质、思想道德观、行业的代表性、参政议政能力,还要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要引导已有政治安排的人士做好表率,还要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要引导已有政治安排的人士做好表率,以德以绩服人,带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共同前进。
第二,通过表彰纳税大户、组建行业商会、领导探访等活动和形式来发现新的代表人士。新人不断出现,也必然会产生如何做好后续政治安排的问题。可考虑在一定范围内,尝试进行行业推举推荐的办法,以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
第三,对失去代表性的人士作出适当的处理。从1993年到现在,代表人士队伍发生了从量到质的变化。少数早期涌现出来的代表人士由于种种原因已失去了代表性;有些由于自身企业经营长期陷入困境,在非公有制经济队伍中早已失去其影响力;极个别的则因为触犯法律,受到处理。对以上三类人物,我们应区别对待,做好工作。对前者,应该看到,在当时的环境下他们毕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社会、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曾经有一定的贡献,对这类已失去代表性的人物,统战部、工商联仍应经常给予热情关心、帮助。对企业已陷入困境的人士则不应嫌弃或歧视,要热情地联系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只要不触犯法律,仍可留在代表人士队伍中。而对极少数已触犯法律受到处理的,则应坚决将他们排除在代表人士队伍之外。
第四,增加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名额,解决代表人士队伍不断壮大而政治安排名额不足的矛盾。与此同时,统战部和工商联要注意对代表人士做好筛选工作,及时将一些不再具备代表性的企业主作其他安排,还要通过人大、政协以外的途径进行政治安排。有一些代表人士在省、市、区都担任政协或者工商联的职务,交叉兼职太多,自顾不暇。统战部和工商联要加以调整,减少兼职。
第五,要调整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增加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士的政治安排比例。民营科技企业家相对整个阶层来说有学历、素质更高,不乏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学历层次高、专业性强的人才,部分在创业前已经加入共产党。这些企业相对来说生产力水平起点高、创新能力强、发展的潜力大。做好民科企业家的代表人士工作对提高代表人士队伍的整体素质,扩大和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阶级基础有重要意义。
第六,要加强对代表人士的考察工作。在这个问题上,不少地方存在经验或教训。一方面是个别人思想面貌复杂,而且善于隐藏,另一方面也是我们的考察工作做得不够细致,也有感情用事。我们建议在以后的考察工作中应该更多渠道、多层面进行考察,对他们的安排应采用渐进式,切忌搞突击。对已经安排的代表人士要坚持届中考察,进行届中调整。
2.新时期的新工作及存在的问题
江总书记的“七一”讲话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是自中央十五号文后,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政策的一次历史性的飞跃,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新时期的工作,除了继续做好以往一直强调的教育引导、组织参政议政工作之外,还有三项工作应该提到工作的核心:交知心朋友,解决问题;建立代表人士的党组织,积极吸收先进分子;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工、团组织。
通过长期接触和访谈,了解需要,解决问题,在相互帮助的基础上与非公有制代表人士建立友好关系,甚至成为知心朋友。这种做法一直是各级工商联在工作中所提倡的,它不仅有利于政府深入了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更有助于团结、引导工作的开展。经过长期的努力,已经有一支实力雄厚、代表性强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队伍紧紧地团结在各级工商联周围。例如,2001年,市工商联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向有关领导汇报了某企业由于支持市政建设而蒙受了一定的损失以及由此引起暂时的经营困难,调研报告上呈后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迅速落实了扶持政策,企业家和工商联的心也更贴近了。交朋友与解决一定的困难在现实工作中是相互相成的,但是政府在这方面给予工商联的资源太少,导致一些工作的开展不畅。 长期以来,很多私营企业主都希望广州市的各级工商联能够建立一个网络式的投诉机制,通过这个网络及时地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问题和困难,并得到有效的解决。就工商联的体制和基础来说,这项工作上游部分是完全有能力做好的,关键的问题是下游的出口在哪里,假如整个网络的终端不能总体协调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那么这个网络的意义就不大了。
工商联是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的桥梁,理所当然要参与党吸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员的工作。我们暂时提出三个工作要点:第一,做好优秀分子的发现工作。我们在了解企业之余,还要深入的了解企业家的向党组织靠拢的愿望,及时向统战部、组织的人混进党内,防止以经济实力强弱、社会捐赠的多少、个人名气的大小作为标准。一位老板意味深长的指出:对吸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员,有一条很重要,就是生活作风的要求。因此,我们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入党必须经过相当时间的深入考察,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和突击入党。第三,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由于私营企业家必须把绝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企业经营上,思想政治教育相对就会弱化,对提高政治觉悟有一定影响。比如有部分的企业家对“三个代表”的理解就比较肤浅。加强这项培训工作,各级工商联责无旁贷,同时也希望市委、市政府给予更多的支持。
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工、团组织是一项长期而且艰巨的任务,广州市的各级工商联一直在加强有关的宣传、引导工作,现在已经初见成效,本次调查中,有10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占5.95%,有11家企业建立了团组织,占6.55%,有33家企业建立了工会,占19.64%。这项工作主要涉及企业业主的观念问题,现在很多私营业主认识到建立党、团组织对增强企业凝聚力的作用,但是对建立工会还是相当抗拒的,他们不希望企业里存在可能与自己的意愿对抗的组织。我们在工作中只能进行一定的引导,不能强行要求,同时也希望政府加快立法保护参加基层工会的工人和工会领导。现在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些由原来公有制改制为股份制的企业仍保留原来的架构。首先把这些企业的工会工作做好有利于对其他企业的宣传、引导。
由于历史的原因,工商联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一直未理顺,呈现多头管理,使工商联缺乏对代表人士进行服务的必要手段,直接影响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
现在,各级政府正在精简机构,政企分开和政群分开势在必行。那种既代表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行政管理,又代表他们利益的做法是不适合的。
我们建议政府应该逐步将一些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的职能转移由工商联承担。比如,将行业协会的管理交给工商联,政府出台的经济管理法规都先征询工商联和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并交给工商联监督,等等。
课题组负责人:刘建中 课题组成员:符家耀 刘汉仪 潘镇漳 孙 进方 鸣 朱国荣 刘志权 廖云美姚桂华郑祖信 利 响 梁 颖 陈 力 主 笔:陈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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