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六大报告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方面提出了哪些新内容?
十六大报告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都有一系列重大的创新。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方面,主要提出了下列新的内容:
第一,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这些基本经验是共产党“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十条基本经验。其中一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是该项的重要内容。十六大报告还指出,这些经验,联系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归结起来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二,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的统一战线也随之发展成为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论述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时,十六大指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实质上也说明了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内容。
第三,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涵十分丰富。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优势,保证人民政协作用的发挥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关系的原则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十六大报告提出,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在党委与政协关系方面,要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
2、过去5年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
十六大报告在总结过去5年工作时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成效显著,政治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壮大。作为我国政党制度和爱国统一战线重要内容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基础上,进一步把这项制度纳入党的基本纲领。1993年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了宪法,使这一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在这个基础上,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又将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纳入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第二,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公布后,各级党委都制订了实施细则和措施。1990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1995年,中共广东省委又制订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实施办法》。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加规范化。
第三,发展了聘请“特约人员”等民主监督形式。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人员进行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机制的一项创举。在原来的聘请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的基础上,国土资源、税务、物价、公安、人事等部门也纷纷聘请党外特约人员。特约人员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特约人员迅速增多。到2001年初,全国省以上政府和司法机关共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各类特约人员达5000多名。目前,广东省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聘请各类特约人士共有1500多人。
第四,党外人士参加重要内事外事活动形成制度。党外人士参加重要的内事外事活动,是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几年来,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经常参与国家重大庆典活动及会见外宾、出国访问并形成了制度,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五,党外人士安排取得了重大进展。2000年底,我国党外人士中有各级人大代表14万多人,各级政协委员32万多人。2001年初,全国31个省区市有27名党外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或省长助理),省级直属厅局和司法机关安排了247名党外正副厅长。全国15个副省级市安排了13名党外副市长,401个地市州盟安排了301名党外副职。全国2000多个县安排了2014名党外副职,其中有的地方还安排了党外人士担任正职。几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在党外人士培养、选拔、安排、使用方面,一直在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止2003年3月,广东的党外人士中,有省人大代表253人,省政协委员532人,副省长1人,副市长21人,副县(市、区)长121人。
第六,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在各级党委和统战部的积极帮助下,民主党派平稳顺利地完成了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逐步实现政治交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机关建设得到了加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履行参政党的职能,已经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并写入各自的章程。全国民主党派成员至2000年底已经发展到55万多人。至2002年底,广东省民主党派各级地方组织共有150个,基层组织2126个,成员总数已经发展到35889人。
3、如何理解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
十六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这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有利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世界各国的历史传统、经济文化水平和社会制度不同,其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也必然不同。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制度模式。那么如何衡量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呢?江泽民同志科学地提出了四条标准:“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正确有效的政党制度。
第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巨大的优势。我国政党制度有其显著的特征: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这些特征形成了巨大优势,它避免了多党恶性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
第三,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史证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我国在辛亥革命后曾一度照搬西方多党制,当时政党林立,大大小小的政治组织多达300多个,先后上演了一幕幕多党竞争、互相攻讦、内讧迭起的丑剧,结果不到两年就以失败而告终。1927年“4·12”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搞一党专制的法西斯独裁统治,根本不允许其他党派存在和活动。蒋介石推行“一党治国”的结果,使中国经济落后、政治腐败、社会黑暗、民不聊生,以国民党在大陆的政权被推翻而告终。邓小平指出,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与民主政党联合,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建国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在大部分的时间里,这项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使中国社会生产力得到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保持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但在“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特殊年代,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遭到破坏,结果破坏了社会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人民生活停滞不前。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的政党制,搞一党专制不行,必须搞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不加以坚持和完善也不行,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
第四,借鉴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某些社会主义国家在政党制度问题上的教训。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政党制度的选择上照搬西方的政党制度或搞一党制的结果,并不成功。有的西方学者考察了80个国家后发现:实行一党制的26个国家,发生政变的有6个,占25%;实行一党居优制的18个国家,发生政变的有6个,占33%;实行两党制的16个国家,发生政变的有7个,占44%;实行多党制的20个国家,发生政变的有17个,占85%。前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一党制,社会主义民主得不到发展,成了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4、为什么说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
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是共产党“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
第一,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制度促进了中国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政党制度,同整个上层建筑一样,必须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并为其服务。旧中国,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党制度已经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在大陆的溃败是社会发展规律使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中国建立起来并逐步得到完善以后,一方面通过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则通过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前者表现在诸如在土地改革、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作用;后者则表现在调动起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的积极性,发挥了政协、民主党派人才库、智力库的作用。所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越是完善和发展就越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尤其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先进文化包括先进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知识。先进的思想文化首先特别是先进的世界观,处于先进文化的核心地位,决定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科学的世界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并写入各自的章程。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能够在中国坚持和发展以先进的世界观为核心的先进的思想道德,团结全国人民特别是科学文化知识界人士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能够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般地说,生产力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创造了物质和精神文化的条件,但并不等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还要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分配制度,要有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要保持国家独立统一,民族团结互助、社会稳定安宁、领导决策科学、行政廉洁高效。从总体上看,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能够达到上述要求。这是50多年来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结果所证明了的。
5、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
一方面,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的重要目标。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是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知道,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其最基本的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和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与根本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以说,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质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它既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又体现了某些具体利益的差异性。
另一方面,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一般地说,民主就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并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身的事务。而只有社会主义民主,才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真正实现,才能真正做到国家制度和人民权利的统一,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而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则是真正实现我国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重要途径。纵观历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行,是当代中国实现人民民主的真正起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客观条件尚未成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时难以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共同倡导召开的新政协,就临时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从而开始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以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仍然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渠道。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可以较全面地反映各界人士的利益和要求,可以更好地实现民主决策,可以更有效地进行民主监督,可以使人民政协这个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载体围绕民主和团结两大主题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提出:“各级党委要把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个重要形式,作为科学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渠道。”
6、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有何意义?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这一方针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完成各项任务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的重要表现,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长期共存是指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要长期合作,共同存在于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共存,就是不搞一党专政、一党独裁。共产党执政,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民主党派参政就可以充分地反映人民的意志,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互相监督是指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合作共存期间要互相监察、督促。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互相监督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官僚主义、脱离群众,防止腐败,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如周恩来所指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实际上是扩大民主。
其次,“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安定团结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前提,“肝胆相照”则是实现社会和谐、安定团结的深层思想基础。肝胆相照是指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彼此高度信任、真诚合作、志同道合、互为诤友。一个国家内所有的政党之间的关系能达到如此境界,自然有利于政治稳定、人民团结、社会安宁,这就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基础。
第三,荣辱与共是指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历史使命和前途命运,成则共荣,败则共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中共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也是各民主党派等统一战线成员的共同目标,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也是各民主党派等统一战线成员的共同任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中国共产党强大的理论武器和长期的指导思想,也是做好统一战线和加强多党合作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由此可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7、如何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需要和具体体现。吸收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人民政权,并同他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可以充分体现人民政权的性质,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发展我们党同民主党派的联盟,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共同的思想理论基础是搞好合作共事的前提。1997年,各民主党派的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把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现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履行参政党的职能,已经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并写入了各自的章程。这样,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加强合作就有了共同的思想理论基础。
第二,必须进一步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积极推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巩固和发展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扩大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第三,必须拓宽合作渠道。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加以实现:一是加强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通过民主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就重大决策和重要人士安排等事项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二是切实搞好政治安排。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中,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作用,依法保障他们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力。党外人士要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在各级人大领导班子成员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党外干部。各级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不得少于60%,在政协副主席中党外人士要占多数,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中党外人士要占适当比例,在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担任专职领导干部;三是切实搞好实职安排。在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中发挥民主党派成员的作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政府,要配备党外副职。国家、省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中要有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地、县级法院、检察院要逐步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县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要适当增加配备党外干部的数量,并逐步增加党外干部担任正职的数量。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门要与时俱进,不断拓宽合作的渠道,更好地实现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
第四,必须注意改善合作共事的方法。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对他们要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坚持平等相待、商量办事的原则,经常与党外干部保持联系和接触,沟通思想,增进相互信任,广交深交朋友,鼓励他们讲真心话,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要主动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特别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广纳群言,以收众益。
第五,必须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必须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各种配套措施,逐步形成一套比较科学、完善的制度,切实搞好党外干部的安排。
第六,必须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要积极引导同盟者自觉地把自身利益同国家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在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这个大目标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具体利益;要通过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措施,使同盟者的具体利益得到切实保护,特别是要注意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做好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要积极帮助同盟者解决生活上存在的实际困难,为他们施展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8、如何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多党合作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首先,要以政治交接为主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搞好政治交接的关键。要着力帮助他们提高理论水平,不断增强运用科学理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着力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水平,不断增进对多党合作制度的共识,使他们能够在事关大局、事关政治方向等重大问题上,是非分明,头脑清醒。要着力帮助他们提高领导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组织生活,规范领导行为。要着力帮助他们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他们加强实践锻炼创造条件,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以适应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
其次,加强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的中心环节。要引导各民主党派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深化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认识,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自觉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和发展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要加强基本国情的教育,引导民主党派成员正确认识国情,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民族振兴唯一正确的道路。同时,要引导他们学习多党合作的历史,学习各民主党派的历史和章程,继承和发扬老一代领导人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团结合作的优良传统,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定性,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再次,加强组织建设。加强组织建设是搞好政治交接的基础。要引导各民主党派按照1996年《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和1999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建立健全组织发展程序,在组织发展中坚持政治标准,注重政治素质。此外,要积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
第四,积极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进一步解决等实际困难,使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9、我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何成效和特点?
多年来,广东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第一,突出重点。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下发后,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搞好党派工作,便逐步成为广东统战工作的重点而加以积极推进。1990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并率先提出了关于党外干部实职安排的“一个一、两个十”计划(即尽快安排一名党外副省长,十名党外副厅(局)长,十名党外地级市副市长)。此后,多次对贯彻落实中央的《意见》进行检查总结。1995年,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制定了“一个工程、两个突破、三个环节”的工作部署。“一个工程”就是制订《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完善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实施办法》,“两个突破”就是搞好党外人士实职安排和帮助党派解决实际困难,“三个环节”就是帮助民主党派抓好思想建设,协助组织发展,选拔跨世纪的后备干部。此后还以“坚持一个重点,突出两个特色”作为广东统战工作的基本思想。一个重点指的就是做好党派工作,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第二,突破难点。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过程中,对党外人士的实职安排是一个难点。在这方面,广东原来的基础较薄弱,安排担任实职的党外人士不多,“一个一,两个十”计划提出后,一时难以落实,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决心把这个问题当作一个难点来突破,并终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0年3月,省政府、高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和全省21个地级市、122个县(市、区)政府的班子,全部配齐了党外领导干部;省政府的职能部门也配备了10名党外副厅(局)长。在2003年的全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中,广东的党外干部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更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发展,呈现了多党合作格局的崭新面貌。
第三,围绕中心。广东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作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1995、1996年,广东省八个民主党派对“粤东”、“粤西”两翼经济发展问题进行联合调研,提出了有份量的调查报告,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东西两翼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十六大召开以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热情高涨,他们围绕增强我省国际竞争力,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四大战略,增创开放、产业、科技、体制、环境五大优势的目标,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四,健全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在具体贯彻的过程中,多党合作还需要进一步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广东在这方面抓得很紧,在1995年制订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和完善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实施办法》,对协商监督、参政议政作了具体的规定。一些具体制度的创新,效果也十分显著。例如“直通车”制度,民主党派等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除了可以个人或党派名义在有关会议上提出以外,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直接报送中共广东省委和省政府,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第五,抓好交接。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换届,推进政治交接,是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省各级统战部部门积极协助各级民主党派组织,以政治交接为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新老交替,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思想建设和机关建设,促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发展。
10、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什么?如何保证人民政协发挥好职能作用?
人民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由此可见,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以及对决策执行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大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批评进行监督。同时还包括统一战线组织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职能在改革开放以后的新发展,是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基础上的拓展和延伸,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保证人民政协发挥其职能作用,首先,要加强政协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1995年初,中共中央在部署1995年工作时,就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化就是用制度和工作程序来规范党委、政府和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行为,其目的是保障政协正确履行职能,改变过去那种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随意性,使政协工作保持在一种有章可循,有章必依,遵章必严的科学状态之中,以便充分发挥政协的作用。根据中央的精神,八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这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对这个文件十分重视,迅速地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级党委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要保护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并为其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中规定,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应受到保护。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各种意见都可以充分发表。同时还规定,为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要职能,政协全国委员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帮助委员了解有关情况,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政协委员要努力学习,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自己所代表的党派、团体及有关方面的群众,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参政议政中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要把握主题,围绕中心。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是为了实现其目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目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发挥作用开辟畅通的渠道,集思广益,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协助并推动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现象;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促进各方面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加强在共产党领导下各党派的团结合作;贯彻执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民政协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积极参政议政,广泛建言献策,团结各界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成绩。由此可见,人民政协只有牢牢把握民主和团结两大主题,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才能使履行职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11、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政协在与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与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对于从政协与党、人大、政府的关系去把握人民政协的地位,我们必须明确如下几点:
第一,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和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与人大、政府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第二,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协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所确立的。也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界人士和团体的共同选择。
第三,政协不同于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长期以来有种观点,认为政协可以成为我国政治体制中的权力机关,可以同于西方一些国家的上议院。这种观点不符合中国国情。我国的国家政权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是国家权力机关。毛泽东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并不妨碍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常设机关,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不能把政协搞成国家机关,因为人大和国务院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管理机关,如果把政协也搞成国家权力机关,岂不成了二元论了吗?这样就重复了、分散了,民主集中制就讲不通了。”邓小平也强调,不能把政协搞成权力机关。
第四,政协在履行职能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与中共、人大、政府协调关系。例如,召开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协商座谈会;由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议案,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本身组织调查研究,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等等。
12、政协工作如何围绕主题履行职能?
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这两大主题应继续贯穿于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在2000年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又进一步强调:“人民政权要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推进履行职能的规范性、制度化,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发挥积极作用”。
那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人民政协应该如何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开展工作呢?
首先,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团结和民主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丰富内涵,这是围绕这两大主题开展好工作的前提。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实现的团结是最广泛的大团结,是国家完全统一、各族人民空前团结,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中华民族凝聚力更加强。团结就是力量,我们要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所要实现的民主,是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形式更加丰富的民主,是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范畴的民主。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而奋斗。 第二,贯彻团结这个主题,在履行职能时要发挥政协的独特优势。人民政协由各方面有影响、有代表性人物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这就使其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其他组织或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在政协组织里,既有共产党员又有非共产党员,既有马克思主义者又有非马克思主义者,既有无神论者又有宗教信仰者,既有党内专家学者又有党外知识分子,有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还有港澳台的代表人士,等等。这本身就是大团结的象征,是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大团结本质的体现。政协要充分发挥政治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自身作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各界的重要渠道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第三,贯彻民主这个主题,在履行职能时要发挥政协的独特功能。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民政协要进一步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自己的工作中创造更加民主的气氛,就国家大政方针开展充分协商,积极参政议政,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这方面,人民政协有其独特的功能。例如,人民政协具有客观的超脱性。它不是党委,不是人大,也不是政府。李瑞环同志说,人民政协的优势之一在于地位超脱,上通中央,下达各界,说官亦官,谈民亦民,亦官亦民,非官非民。再加上它具有知识、信息方面的优势和广泛的代表性,就能够更好地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并在这一过程中,拥有广泛的深刻的客观的发言权,通过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参与,做到既反映多数人的共同愿望,又照顾到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从而达到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的。
13、近五年来,广东政协工作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经验是什么?
在2003年1月11日政协广东省九届一次会议上,上届常委会在工作报告中对过去五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五年来,省政协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历届政协卓有成效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效,为维护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第一,围绕中心积极开展协商议政工作。一是使全体会议的协商更加富有成效;二是加大了专题议政、专题协商的工作力度;三是专题调研和专题研讨工作不断深入。省政协的建言献策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不少建议被采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一是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质量;二是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三是视察工作不断深入。这就使政协委员能够更好地坦诚直言,把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广泛深入开展团结联谊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在政协中的积极作用;二是举办重要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三是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谊,积极开展人民外交工作;四是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工作在团结联系各界人士中的纽带作用。所有这些都促进了大团结大联合。
第四,加强了对市县政协的联系和指导。省政协坚持邀请市县政协主席列席省政协全会、各市政协主席列席省政协常委会议,并先后召开了两次全省政协工作座谈会和一次全省政协理论研讨会。
第五,政协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一是加强了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三是重视机关建设。
五年来,省政协工作的主要经验和体会有:
第一,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在履行职能中,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必须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多年来,广东省政协进一步增强了团结观念,充分利用政协组织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大包容性的特点,发挥人民政协的“纽带”与“桥梁”作用,密切与各党派、团体及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广交朋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推进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共同奋斗。同时,进一步强化民主意识,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内部的民主,在政协的会议和活动中努力营造民主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服务。
第三,必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广东良好的政治氛围中,政协之所以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能,关键在于围绕省的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这方面,省政协的做法,一是多请示,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听取党委对政协工作的要求和指示;二是多联系,政协举行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主动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加强沟通和联系;三是多参与,主动从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出台的决策、决定中寻找履行职能的职能并开展工作;四是适应新形势,主动研究新情况,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协工作,并把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履行职能要重点做好“五个专”。几年来,省政协始终按照“围绕中心、协商大事、注重现实、适度超前、建言献策、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专题议政、专题协商、专题视察、专题调研和专题研讨,把它作为履行职能的着力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五个专”已成为广东政协工作富有特色的一套基本经验,得到了全国政协的肯定。
第五,必须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东政协在这方面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和健全了专门委员会联系委员的制度,如定期走访委员、加强与委员单位联系等,为委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二是积极探索参政议政的新形式。为委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三是维护委员的民主权利,努力营造民主和谐的参政议政环境,鼓励委员说真话、讲实情、进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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