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姓名:朱征夫
性别:男
工作单位: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出生年月:1964年9月29日
学历:博士
职务:主任(执行合伙人)
学习和研究情况
1980—1987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国际法专业)学位。
1994— 1997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博士(国际经济法专业)学位。
1998—1999 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研究方向为公司法和投资法。
2002年 参加证监会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独立董事第四期培训班,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工作情况
先后在万宝电器集团公司,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工作。1995年起在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 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任副上任,1998年至今在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工作,任主任、执行合伙人。
社会工作和社会职务
●广东省政协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2002年11月由第七次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
●哈佛法学院中国协会(HarvardLawSchoolAssociationofChina)执行董事近期学术成果
1、专著:《中国涉外经济法律问题新探》
余劲松主编 朱征夫博士撰写第九章(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
2、专著:《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于2001年5月出版
3、《房地产开发中的合同问题研究》与何海东、贺玉平合著,法律出版社拟于年内出版
4、《公司治理原则》(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alySiS and Recommendations,V0lumeⅡ,The American Law lnStitUte) 合译,法律出版社拟于年内出版
5、论文:“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性” 《法学评论》2000年第1期
6、论文:“美国公司法中的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法学杂志》2000年第2期
7、论文:“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几个法律问题”《武汉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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