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6日,东莞市委办公室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佟星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黎桂康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常委、秘书长何嘉琪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政府秘书长冯同恩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和财政、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39个单位负责人。 东莞市成立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是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完善民营企业的行政服务体系,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协调、快速发展。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设秘书长、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联席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别任主任、副主任。该机构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民营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统一制定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协调审批、统一协调年审、统一协调验收、统一协调大型民营企业集团组建和发展中的行政服务工作、统一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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