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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申报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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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环境(报建)管理

    立项阶段:

  1. 产生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
  2. 镇环保所初审
  3. (番禺区环保局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影响评价
  4. (区环保局建设开发科)“三同时” 报建。

    建设阶段:

  1. 区环保局发放准建证
  2.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3. 试车申请
  4. 申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报告
  5. 验收、投产。

    注:报建所需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初建(扩建)设计说明书; 
    2)环境影响评价书(表)须有由资质认可证的环境科学机构,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写; 
    3)申建项目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 
    4)“三废”治理设计方案及设计图(包括设计说明书)。

    二、投产后环境管理

    1)接受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 
    2)定期申报排污情况,排污超标者交纳排污费; 
    3)接受环境监测部门的常规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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