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环境(报建)管理
立项阶段:
- 产生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
- 镇环保所初审
- (番禺区环保局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影响评价
- (区环保局建设开发科)“三同时” 报建。
建设阶段:
- 区环保局发放准建证
-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 试车申请
- 申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报告
- 验收、投产。
注:报建所需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初建(扩建)设计说明书; 2)环境影响评价书(表)须有由资质认可证的环境科学机构,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写; 3)申建项目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 4)“三废”治理设计方案及设计图(包括设计说明书)。
二、投产后环境管理
1)接受环境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 2)定期申报排污情况,排污超标者交纳排污费; 3)接受环境监测部门的常规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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