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事室是同级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是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工作部门。参事室在同级人民政府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在统战政策的贯彻和参事人事安排上,接受同级党委统战部的指导。自1949年11月政务院设置参事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省辖市的人民政府也相继设立了参事室。参事主要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中遴选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各方面专家担任。参事是国家干部,由同级政府领导聘任。参事室的基本任务是:第一,组织参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第二,组织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针、政策及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第三,组织参事对有关部门送来和各级政府交办的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进行研究,提出意见;第四,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第五,支持参事撰写文史资料;第六,为参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生活服务;第七,承办各级政府交办的事项。
文史馆是政府领导下的具有统战性、荣誉性的文史研究事业单位。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设置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研究馆。文史馆的主要职责是,团结和安排有文史专长并有名望的老年知识分子开展适当的文史研究活动;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一般不承担规定性的学术研究任务。馆员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聘任,个别在文史界知名度高、影响大,熟悉统战工作的中共党员也可以聘任,但要从严掌握,其人数最多不得超过馆员人数的10%。新聘馆员的年龄一般应为60岁左右,除个别学术造诣高深、享有盛名的人士外,最高年龄不应超过75岁。馆员系荣誉称号,不实行任期制,对个别丧失馆员条件的应及时予以解聘。文史馆由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在馆员的安排和统战政策的贯彻方面,接受同级党委统战部的指导。馆员需经党委统战部审定后,由人民政府办公厅发给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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