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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
 

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程序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严重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的决议,由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资格。

    销政协委员资格是严肃和慎重的事情。对于准备提出撤销其资格的委员,原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事先要认真细致查清委员违纪、违法、违章的事实,并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由委员的原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也可由参加人民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各界人士提出撤销该委员资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审核并认真听取推荐单位或所在单位意见后,将此建议提交全国政协或地方政协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该委员被撤销参加全国政协或地方政协的资格。受撤销参加资格的个人,如果不服,可以请求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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