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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的形式和作用
    政协提案是政协的参加单位或委员向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政协提案是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特有的民主权利。提出的提案需经提案委员会按照提案工作条例进行审查立案才能成立。一件提案对所反映的问题要进行科学论证分析,具有科学性;需有可操作的具体建议,具有可行性。
提案的提出主要有四种形式:第一,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第二,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可以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第三,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第四,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通过政协提案,可以充分反映政协委员和所联系各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人民政协委员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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