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统信[2003]8号
日前,中共阳江市委转发了我部的意见,正式发出了《关于建立阳江市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阳办[2003]20号)。该《意见》按照“加强、协调、沟通、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就阳江市建立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出了规定。
一、建立议事机构,形成工作机制
市建立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市委领导下的协调统战工作、为市委提供做好统战工作决策依据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统战工作联席会议的参加单位包括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外事侨务局、市侨联、市工商联(总商会)、市台联。市委分管统战工作的副书记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分管侨务、外事、对台、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市长和市委统战部部长为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委统战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也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统一、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议事范围、落实工作职责
市统战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在市委领导下,协调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有关措施;
(三)通报统一战线中的重要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
(四)对统一战线中重点对象的政治安排、荣誉职务等进行协商和征求意见;
(五)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加强沟通协调,健全议事制度
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市委统战部商各参加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召开。会务工作、会议纪要的起草和送批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各参加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的联络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共同做好统战工作。发生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事件和问题,要及时与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统战部门沟通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统战工作的请示报告,应抄送市委统战部。
中共阳江市委统战部 2003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