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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禁止“校中校”乱收费 独立学院独立发证
2003-7-16 13:18:11 北京晨报
    独立学院 独立发证

    从2003年开始,高校独立学院招收的新生一律要以独立学院的名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不得再以校本部的名义颁发。昨天,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部将积极发展普通本科院校和社会力量合办独立学院,但不允许高校以校本部的名义在校内举办“二级学院”,变相搞收费“双轨制”。

    据介绍,在独立学院试办过程中,相当一部分高校在校内开办“二级学院”,搞“校中校”,以提高这部分学生的收费标准。同时,不同独立学院颁发的学历证书也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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