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导航
广东省委统战部 广东海外联谊会
 
 
 
  首 页 同舟共进 知识才俊 民企纵横 民族之窗 宗教采撷 海联之声 院校统战 法宝揽胜
聚焦同心 统战时讯 财经动态 文化科教 港澳台专递 海外传真 理论动态 调研文库 同心笔谈 政策法规
 

12部委发文: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
2003-7-9 10:43:52 中新网
    记者今天从国家林业局获悉,针对违法猎捕严重,致使一些物种资源日趋减少的情况,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二个部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野生动物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在野生动物保护尤其是在经营利用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违法猎捕严重,致使一些物种资源日趋减少,有的成为濒危物种。二是非法经营猖獗、违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经营野味的行为,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三是重大案件不断发生,涉案数量明显增加。

    这位负责人说,违法猎捕和经营,既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也造成潜在的疾病传播隐患。据此,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民航总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

    据悉,中国是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国家,约有脊椎动物六千二百六十六种,占世界脊椎动物种类的一成,其中兽类约五百种,鸟类约一千二百五十八种。

推荐给朋友






    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粤ICP备05021272
Copyright 2004 United Front Depart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C.P
(由 南方网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