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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指引
2003-7-9 11:01:49 南方日报
    为了指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广州市人事局日前发布了相关指引。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方式:

    报到证直接开到用人单位的,或开到“市人事局”、“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且备注栏有具体单位名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报到证开到上述部门,但备注栏没有注明具体单位名称,但实际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先持报到证、单位接收材料(网上接收申请表或具有人事主管权的单位接收证明或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签手续。

    接收单位是广州市属各单位的市外院校的广州生源毕业生,先到用人单位报到,然后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学生本人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广州生源毕业生办理方式:

    持报到证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并填写求职登记表,以便用人单位查阅和随时推荐。需要办理户口回迁手续的,出示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原属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毕业生,报到证开到广州市人事局且备注栏没有注明具体区、县级市的,持报到证、身份证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签手续,介绍回生源地。

    报到证开到广州市人事局且备注栏有注明具体区、县级市的,持报到证直接回生源地人事局办理。 (记者/毕式明)

    链接

    办理入户需带材料

    □由主管区、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入户登记表,并注明落户地点;

    □《毕业生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毕业证、学位证和国家四级英语证;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的专科毕业生还需要高级职业资格证。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黄埔大道668号广州赛马场内);

    联系电话:85511723、8527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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