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 教育部近日向全国教育系统发出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订本地、本单位贯彻《决定》和会议精神,发展改革农村教育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学校要围绕加强农村教育的奋斗目标和重大举措,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切实做好规划工作,谋划发展,规划未来。规划制定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问题,提出切实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决定》和会议精神,对本地“两基”攻坚、“两基”巩固提高和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农村对口帮扶等工作进行认真系统深入的研究;要广泛发动群众,依靠专家力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向省级政府提出有关政策性建议和具体工作方案,科学决策,周密部署,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要深入农村学校,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农村教育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出矛盾;要抓好试点,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工作规划;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正确指导面上的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确保《决定》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坚持把农村教育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加大督查力度,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对贯彻落实《决定》和会议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基层将《决定》和会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