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一致同意加强粤港旅游合作。
会议透露,广东方面在做好广东省内居民个人赴港旅游佛山、东莞、中山、江门4市的试点工作并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将于今年8月20日把试点扩大到广州、深圳、珠海3市,并争取在明年1月1日前在全省全面推开。同时,通过联合举办大型旅游推广活动、联合参加大型国际旅游展、建立完善旅游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协调网络、加强粤港旅游信息平台建设等措施,促进两地旅游客源互动,繁荣两地旅游市场,共同打造粤港澳“大珠三角”国际知名旅游区。
粤港两地将建立联合对外推介机制,通过公共媒体宣传、联合举办论坛、招商、推介等活动,联手推介“大珠三角”区域经济概念。积极面向世界,特别是面向美国、欧盟和日本开展联合招商,共同推介广东与香港的整体投资环境、市场优势、发展商机等。近期开展四项活动:一是今年10月份在日本、韩国联合举办招商活动,联合推介大珠三角的投资环境和发展商机;二是今年11月在珠海市进行粤港澳交流,向参加“世界经济发展宣言系列活动”的国际政要、商界人士推介“大珠三角”;三是今年下半年粤港澳联合举办“大珠三角旅游推广活动”;四是今年底或明年初粤港澳联合举办“大珠三角网上投资推介会”。
鼓励零售业在粤设店香港居民在广东干个体视同本地居民
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昨日(8月5日)在香港举行。双方认为,在CEPA签署后,粤港合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双方一致同意,要用10至20年时间把大珠江三角洲地区建成全球最富活力的地区之一。广东将致力发展成制造业基地,而香港则发展物流、金融及服务业中心,实现双赢。
基于上述共识,粤港两地将加强服务业合作。具体而言,将突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物流等服务中心的地位,积极创造条件,为香港服务业进入广东提供便利,营造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环境。近期重点推进物流服务、货代服务、仓储服务、运输服务和商业零售服务等方面的合作。香港公司可以独资在广东提供相关的货运分拨、物流服务、货代服务和仓储服务。香港公司可按法律规定到广东省外经贸厅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按现行政策规定经批准后可以经营直通车运输业务和省内运输业务。鼓励香港零售业到广东开设大型超市和仓储式商场,以及连锁便利店、食品超市、专业店和专卖店,香港居民到广东设立个体工商户视同广东省居民办理有关手续。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凭本人香港身份证和特区护照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加强粤港货运协作,充分发挥香港国际物流中心的作用,整合粤港两地航空、港口和陆路的货运资源,建立以香港为中心的“大珠三角”物流体系。鼓励港商到广东开办外贸公司,联手开拓国际市场。
为促进香港服务业进入广东,广东准备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将管理咨询、货代服务(内地货代)、物流仓储、旅游服务(餐馆)的项目合同章程审批权进一步下放到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部门。同时,简化登记程序,在工商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窗口,为来粤投资的香港公司和居民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提供咨询等服务。
高峰期通关将不超半小时
根据粤港联席会议精神,今后两地将进一步加强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口岸管理、通关技术应用和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口岸通过能力,确保口岸安全畅通。
今年第四季度,将首期开通深圳蛇口、深圳机场福永码头、东莞虎门(太平)港口岸至香港机场3条水上客运航线,今后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到其它口岸。加紧建设皇岗口岸、沙头角口岸新建跨境公路桥工程、深港西部通道口岸和皇岗地铁口岸等项目。建立粤港口岸突发事件通报处理机制,完善通报和沟通渠道。加强双方在口岸通关技术运用和信息资源共享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改进查验模式及手段,提高整体通关效率,确保高峰期各口岸旅客通关不超过半小时,车辆通关不超过1小时。
外商投资山区暂免征地方所得税
粤港经贸合作研讨会9月底举行
为扩大粤港经济合作腹地,促进港资到广东山区和东西两翼投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制订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如鼓励港资企业到山区和东西两翼投资开发资源加工型产业、三高农业、海洋产业、生态旅游业以及发展批发市场、仓储、运输等现代流通业;对设在经济欠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林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两免三减期限满后,10年内可继续减征企业所得税;港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40%的税款;在山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暂免征地方所得税。
据悉,广东有关部门将采取“特事特办”做法,对向山区和东西两翼转移的港资企业优先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等手续,并继续按规定给予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推动粤港两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广东准备在今年9月底举办粤港经贸合作研讨会,邀请香港的商会代表、企业代表、中介组织代表和两地有关官员,通过采取座谈会及实地考察投资环境相结合形式,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广东投资环境,稳定和扩大港商在粤投资,推动粤港两地在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合作,扩大粤港合作领域和地域等。
粤港澳正式建立传染病通报机制
昨日举行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就建立两地传染病情况交流与通报机制达成了共识。双方将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的通报,在现有信息交流机制的基础上,扩大通报内容至法定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和传染病有关的刊物、杂志等。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治疗方面的合作,组织有关传染病专家定期或不定期互访、交流和会诊。加强中医药治疗非典的合作,协助港方推广和使用中医药治疗非典。加强传染病防治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等。
另据新华社报道,“粤港澳传染病防治交流合作机制协议”同一天在澳门签署,这表明三地在非典期间达成的疫情通报机制已规范化,并将这种合作扩展到对其它传染病的防治上。
粤港加强两地科教文化合作拓展培养人才途径
昨天(8月5日),粤港双方在联席会议上本着务实的态度,同意加强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合作。
加强粤港高新技术合作。发挥广东尤其是珠三角的制造、科技、人才优势,以及香港的资金、信息、市场优势,积极推进粤港高新技术方面的实质性合作,共同培植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医药与健康、环保科技、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以及运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加强粤港高新技术产业资本合作,鼓励和支持广东科技型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近期争取落实一批具体合作项目,包括建立粤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创建粤港网络化虚拟制造协作网,推进中药科技产业、软件研究开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合作等。
加强粤港教育合作。共同创立校长论坛,加强粤港两地大学、中学校长的交流。推进两地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工作,促进两地人才交流。推进粤港高等院校电子图书馆的互联,实现图书资源共享。积极支持粤港高等学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促进合作办学,拓展两地培养人才的途径。推动两地教师的培训与交流。
加强粤港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粤港知识产权联络协调机制,就相互协助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专业人才培训、宣传教育以及开展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加强对粤港两地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支持,建立网上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交流活动,改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形象。
全力促成港珠澳大桥立项深圳西部通道28日开工
笔者从昨天举行的粤港合作联系会议第六次会议获悉:粤港澳三方决定成立“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由香港担任召集人,三方各派三名代表为成员,以协调和全力推进大桥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有关经济效益、大桥走线、环保及水文等各方面的研究。协调小组将于8月30日举行第一次会议。
据了解,港珠澳大桥的前期工作费用,由香港、澳门、广东三方面摊分。前期报告完成后,将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立项。
粤港双方在联系会议上还讨论了加快推进广深港高速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决定在今年8月28日开工建设深圳西部通道工程项目。双方还将继续推进深圳铜鼓航道项目建设,加强广州、深圳、珠海机场与香港机场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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