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文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博大精深,是一个科学体系,既是我们推动实践创新的根本指针,又是我们深化理论探索的崭新起点,其中的宗教问题理论同样内涵丰富深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用了两个自然段,700多字,论述宗教问题。这是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积极探索的成果,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大创新,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在党的思想理论中的地位有了很大提高。
以下从关注焦点、理论品格、创新特色和逻辑框架四个方面,谈谈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一些体会。
关注焦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中说:“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科学,它始终严格地以客观事实为根据。而实际生活总是在不停的变动中,这种变动的剧烈和深刻,近一百多年来达到了前人难以想像的程度。因此,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容否认,在近一百多年的社会剧烈变革中,宗教及其在社会中的影响都发生了令人“难以想像”的变化。而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看法和政策也要始终严格地以客观事实为根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社会主义的宗教论”从坚持与时俱进、执政为民的高度,着眼于深刻的世界背景,立足于变化了的基本事实,扎根于大量、生动的实践,着重研究从“社会主义革命”条件下转变到“社会主义建设”条件下,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执政党,如何处理好与信仰有神论的一部分基本群众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首先是一个政策问题,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执政党(或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如何对待宗教,如何团结信教群众,如何全面地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展开,必然涉及到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宗教存在的客观状况和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判断。这个问题的深化,就要创新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建立一套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宗教问题的理论。
“社会主义的宗教论”当然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理论特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新的理论概括。显然,我们对宗教问题、对信教群众的新认识,并不意味着可以丢掉执政党坚持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同时又必须看到,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至关紧要。这里的“最大多数人”当然包括一亿多信教群众;如何做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宗教工作,争取和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当然属于“至关紧要”的问题;一亿多信教群众的利益和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当然也包括在“最具有决定性因素”之中。这也是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得出的必然结论。
理论品格“社会主义的宗教论”力求具有的理论品格是:理论关注的问题是实践提出的,理论研究的结论是指导实践的。理论立足于回答和解决实际问题,清晰简明,深入浅出;实践有着丰厚的理论底蕴,有理有利,有节有度。在实践探索基础上大力推进理论探索,以正确深刻的理论进一步指导丰富具体的实践。
这种理论品格,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中央指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重点,区分层次;既要从整体上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要分专题展开深入研讨;理论研究部门要围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集中力量加强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对我们从事宗教工作和宗教理论研究的人来说,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先就要紧密联系宗教工作和宗教问题的实际,在学习江泽民同志有关原著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宗教问题的理论研究。
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共同学习、研讨,是一种必要的“双向互动”。实际工作者往往偏重政策层面、操作层面,注重实效性;理论工作者则往往有其独特的世界眼光和学术话语,讲究学理性。实际工作者比较注重一致性,理论工作者比较喜欢多元性。如果能“双向互动”,当能有助于“双向互补”。党政部门的理论政策,拿来让社会科学家评头品足,是要有胆量和勇气的,何况是比较敏感、难统一认识的宗教政策问题、宗教理论问题。但通过讨论、交流,我们的努力,得到了学者的理解;我们的观点,得到了学术的支持;我们的不足,从学者那里得到了启迪。
创新特色
尽管我们必须强调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宗教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强调处理宗教问题要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和周密考虑,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但也不能因此就认为"创新"与我们无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来研究"社会主义的宗教论",同样必须有创新的精神、创新的要求和创新的努力,同样需要"思想上不断要有新的解放,理论上不断要有新的发展,实践上不断要有新的创造。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着眼于党的历史方位转变的新的时代背景和新的实践,"社会主义的宗教论"必须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创新,包括这个理论需要反复实践、反复认识,不断总结、不断深化、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含义。创新,还要力争不失偏颇、力求稳妥。正如邓小平同志说的"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决定了我们要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看问题要两头顾,讲道理要两头透,做工作要两头抓。例如,宗教对社会历史方面的作用显然有消极性和积极性两面。但过去过多看到它的消极性,否定其在社会历史中的一定的积极性。如果说宗教是纯消极性的东西,其"长期性"和"群众性"就经不起推敲了。宗教既有消极性也有积极性。宗教大都主张止恶扬善,具有一定的心理消解、关系调节、行为规范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安定,具有维护现存社会秩序的功能。宗教牵扯着深沉的精神追求,掌握着大批群众,直接沟通着信教群众的情绪乃至潜意识,由于情绪的相互感染,价值的相互认同,行为的相互激励,比较容易掀起集体性的非理性的狂热,且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交织在一起,非对抗性矛盾比较容易向对抗性矛盾转化,因此宗教又有破坏现存社会秩序的功能。两种社会功能并存,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的作用下,其中一种功能会更为突出。两种社会功能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中如何发挥作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从社会主义必然优于资本主义的理念上讲,社会主义应比资本主义更能够发挥宗教维护现存社会秩序的功能,但现在我们看到的却是:西方因强化宗教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一致性,发挥宗教稳定其社会的功能似乎更得心应手;我们则因突出宗教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差异性,更多地是处于防范宗教影响社会稳定的状态。而且,资本主义不仅利用宗教稳住自己,还成天拿着宗教来对社会主义渗透和添乱,把民族、宗教问题作为"西化"、"分化"中国的突破口。当然,我们必须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包括无神论)的科学世界观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绝不能人为地去扩大宗教阵地。但在宗教问题上也要摆脱只注意防御其消极作用、却不会也不能发挥宗教中有利因素的被动局面,善于调动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
逻辑框架研讨"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当务之急,是要把正在干和想要干的事想明白论清楚,是理论指导实践,不必一上来就面面俱到,急于构筑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由此,"社会主义的宗教论"把"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作为其"基础命题"和"核心命题",认为长期性和群众性,是宗教问题的两个最基础、最本质的属性。对反复出现、长期存在的东西,要特别注意把握其规律,深刻认识宗教的长期性,分析宗教问题才能把握规律性和复杂性。对大量出现、普遍存在的东西,要特别注意掌握好政策,深刻认识宗教的群众性,从事宗教工作才能找准立足点和出发点。也正是从这里,对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开始了发展和创新。另外,把"特殊的复杂性"作为"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一个主要命题,不仅很多问题需要放在"特殊性"里去研究和阐述,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也表明"社会主义的宗教论"是一个没有封口的、开放的理论体系。而宗教的这三个特点,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最根本的是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我们观察和分析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必须时刻注意并充分估计宗教的这些特点及其带来的影响。作为实际工作者更关注的是,在学理上站得住脚的东西,应该成为方针政策的理论支撑;正确的方针政策,则应该经得起学理的刨根究底。我们因为认清了宗教问题的"根本是长期性",所以在政策上就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因为认清了宗教问题的"关键是群众性",所以在政策上就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因为认清了宗教问题的"特殊的复杂性",所以在政策上就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正确分析宗教问题"三性"特点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宗教工作的"四句话"的指导方针。
我们强调宗教问题的"三性"并以此作为"四句话"的学理基础,只是要为实际工作者提供一个观察和分析问题的逻辑框架,并不是什么问题都要收到"三性"的筐子里,都一律按"三性"来贴标签。有很多问题可能就需要另外的逻辑框架、理论思路或学术话语来分析。叫"宗教论",就进入了"宗教学"的范畴。叫"社会主义的宗教论",就应该是在对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有关宗教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宗教的知识体系。其中应该包括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宗教现象的本质,揭示在这一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宗教存在和发展的规律,研究在这一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宗教与其他文化形式和社会实体的关系,研究在这一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宗教的社会功能,以及比较研究不同社会制度或同一社会制度下不同发展阶段宗教的存在和发展状况等内容。以我们目前的认识水平和研究功力,这些问题的阐述、立论以及成一家之说,尚有待来者。
作为对基本问题的判断和分析,我们还是希望简单明了、深入浅出。我们的基本考虑是,尽管"社会主义的宗教论"内涵深刻、内容丰富、头绪甚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行科学的理论抽象和清晰的政策、方针概括,就纲举目张,条分缕析。"怎么看"就是"三性","怎么办"就是"四句话"。如果要展开、要细化,则可以去纵论宗教问题的五性---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甚至其它更为丰富的特性---文化性与非文化性、世俗性与信仰性,以及在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着的宗教所具有的特殊品格和特性,等等;也可以详细去阐述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基本政策的"十个要点"。如作为"宗教论"而不仅仅是"政策论"、"工作论"去展开,则有更多的内容可以探讨。真理的理论表述总是简单朴素的,真理的实践、实现形式又总是丰富多彩、不可穷尽的。尽管"社会主义的宗教论"要立论成说尚任务艰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其研究有望得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