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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两个有”达标
2004-12-17 17:30:37 同心网

  同心网讯 梅州市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今年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两个有”(50人以上的企业基本有党员,100人以上的企业基本有党组织)比例必须达到60%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到目前为止,全市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585家,其中有党员的405家,占69.2%;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151家,其中已建立党组织的有140家,占92.7%。

  各级党组织按照“应建必建、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抓重点,抓大户,抓应建未建,做到新经济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凡是企业中的党员均要求纳入党组织的有效教育和管理之中。凡是有3名以上党员的企业均要求建立党组织,其中规模较大、党员队伍稳定的企业独立建立党组织;规模小、党员人数少的企业联合建立党组织或依托工业园、行业协会、社区、商业区等建立党组织。

  各级党组织为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建立了领导挂钩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对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实行主要领导挂钩指导,对小型企业则实行部门领导干部“一联一”挂钩或分片挂钩联系制度,解除企业主对组建工作的疑虑,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把联系点建设成为示范点。同时,还积极推行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制度,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帮助职工党员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协调理顺企业员工与业主的关系。通过建立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制度,有效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力量,为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梅州市委统战部)

(编辑:黎家进 实习生:郭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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