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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校明年起公选校领导 领导班子有任期有考核
2004-12-23 8:56:46 南方网
南方网讯 从明年开始,广东将尝试在高校系统公开推荐选拔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探索建立高校领导班子届中、届末、定期考核制度和辞职、辞退或解聘制度,做到高校领导班子有任期、有考核。

  12月21日、22日,广东省委在广州召开2004年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暨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省委副书记刘玉浦,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作了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积极探索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方式,进一步加大公开考试选拔和公开推荐选拔的工作力度,明年将积极探索在高校系统公开推荐选拔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此外,要稳步推行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制,抓紧制定高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做到高校领导班子有任期、有考核。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要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届中、届末、定期考核制度和辞职、辞退或解聘制度。对考核中群众评价好、工作有实绩的领导干部要重点提拔使用;对那些领导能力不强,重大决策多次主观失误的领导班子,要通过考核,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组织调整力度;对在任职期间工作多次出现重大失误,群众意见大,本人综合素质无法达到领导岗位的基本要求的领导干部,应责令其辞职或引咎辞职,对拒不辞职的应免去其职务;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又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屡经告诫无效的干部,或者实行聘任制而未完成聘期目标的干部,应予以辞退或解聘。

  报告还强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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