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我国经历了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社会阶层构成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从相对简单的构成走向相对复杂。这些阶层按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所列举的,计有以下六个:(一)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阶层。
(二)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阶层。
(三)个体户阶层。
(四)私营企业主阶层。
(五)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阶层。
(六)自由职业人员阶层。统一战线的根本问题,是工人阶级自身的团结统一以及和同盟者之间的团结合作与协调一致的问题。社会阶级、阶层构成的新变化,必然会对统一战线产生重大的影响。
因此,在社会转型与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如何在工人阶级内部求同存异,协调好各个阶层的利益关系,保证工人阶级的国家主人翁的地位不变,不断增强其内部相互之间的凝聚力,进而实现整个阶级的团结和统一,已经成为目前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当务之急。
而如何正视农民阶级的急剧分化,如何针对农民的分化,制定新的政策,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化解他们的不满情绪,使工农联盟在新的阶层分化中得以继续巩固和发展,成为目前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又一个当务之急。
至于如何协调处理好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与矛盾冲突,如何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化对抗性矛盾为非对抗性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工农联盟”拓展为社会各个阶层的广泛合作和“联盟”,成为目前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第三个当务之急。
面对这些“当务之急”如何做好统战工作呢?
其一,开展对于阶层构成新变化的调查研究,开拓统一战线工作的新领域。新产生的社会阶层及其群体、成员相互之间的差异较大,阶层意识尚处于朦胧状态,其政治思想、价值观念、道德取向、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其他社会阶层的差别,现阶段也尚未达到十分明晰的程度。因此我们有必要趁早对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及其群体的基本状况以及发展趋势,他们与统一战线其他方面成员之间的关系了解掌握清楚。
其二,适应阶层构成新变化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当前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使新老阶层的利益格局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如果不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不兼顾不同阶层与群体的利益,势必使阶层与阶层之间产生摩擦,造成冲突。例如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冲突,民工产生反城市社会的心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普遍忧虑自己的合法财产收入缺乏法律保障,其他阶层对于私营企业主的高收入、高消费产生不满情绪等等,都有一个利益关系是否得到有效兼顾和妥善处理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适应社会阶层构成新变化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与措施。例如对于工人阶层,要通过劳动立法和经济法规以及改革措施,充分体现和保障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等。一是要保障他们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改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创造职员培训的机会,提高其知识化、技术化的程度。二是国有、集体企业无论是转换经营机制还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都必须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在企业得到落实;不论是实行承包制、股份制还是进行公司化改造和发展企业集团,都必须坚持实行职工民主管理。三是在各种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中,要建立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权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规范双方行为,建立协调合理的劳动关系。四是必须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又如对于民工阶层,应通过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等政策措施,使其获得平等竞争的地位和环境。一是政府要转变观念。二是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消除人为藩篱。三是改革现行二元制的户籍制度。四是寓管理、教育于服务之中,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
再如对于非公有制各阶层人士,特别是私营企业主,应通过宪法立法,明确规定承认保障其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使之消除顾虑。
其三,发挥民主政治的作用,构筑社会各阶层之间合理的利益格局。社会阶层及其群体之间之所以产生矛盾或不协调,就在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差异以及相互关系的不确定和不合理。如果确立合理的利益格局,可以既承认各阶层及其群体之间的差异,发掘他们在获取各自利益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能使他们在这个利益格局中互相制约和互动,减少因利益变迁而发生的矛盾和冲突,把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的程度。这种合理的利益格局的建成和完善,必须发挥民主政治的作用。
民主政治是各个阶层和群体共同关注的目标。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各阶层要反映和达到自身的利益要求,都希望能够参与政治,而要参与政治,首要的是各阶层和群体的政治参与渠道要畅通。
如何畅通各阶层政治参与的渠道?应当说我国现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很好的形式。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能涵盖社会结构中的各个阶层,为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与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渠道与场所。我们也应当看到,现有政协的成员虽然是以非中共人士为主,并且界别也多达三十几个,可是新产生的社会阶层人士则只占非常小的比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政协主要只能通过民建和工商联,这种做法与目前我国阶层构成的新变化是不相适应的。因此,建议允许除民建以外的其他各民主党派在不突破“三个为主”发展方针的前提下,适当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入民主党派,从而把这些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现行的政治框架和体制中来。这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协调和处理好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关系,构筑合理的利益格局,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湖南省委统战部湖南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