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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势东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2004-4-7 9:48:07 《人民政协报》
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政协章程修正案。“修宪”和“修章”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我们工商联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为“修宪”、“修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等第一次写进了国家大法和政协章程,特别是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进国家大法,更是令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欢欣鼓舞。
  “修宪”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取得的新的理论成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修改后的宪法更加完善,它适应了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历史性进步,顺应民心,反映民意,具有深刻的经济意义、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随着宪法观念深入人心,将进一步加快依法治国的建设步伐,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这次政协章程修改,充分体现了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新时期、新任务对政协工作的要求,对改进政协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
  全国工商联要积极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宪法的章程,鼓励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把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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