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李统书率检查组一行七人,代表省委到佛山市检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15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云会见了检查组一行。市委副书记徐萍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钟桓乐,分别向检查组作汇报。期间,检查组还专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佛山市各民主党派、部分在政府及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15年来,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4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多党合作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佛字[1990]15号)、《关于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联系问题的通知》(佛府办[1991]190号)和《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加强和完善与七个民主党派合作的实施办法》(佛发[1996]23号)等6个文件,就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二是推进了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目前已建立且较为健全、落实得比较好的制度主要有10个:
1、党委负责人同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制度;
2、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制度;
3、特约“四员”聘请制度;
4、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制度;
5、政府有关部门同民主党派的联系制度;
6、考察调研制度;
7、党委领导成员同民主党派负责人交友联系制度;
8、民主党派骨干和党外干部培训制度;
9、民主党派工作经费、办公经费拨付制度;
10、党派机关干部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
三是大力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了多党合作基础。
四是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树立良好形象,扩大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影响。(编辑:黎家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