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林亚若 通讯员李清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20年前颁布实施,这对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5月28日,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广州联合召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连南、连山、乳源13个民族自治县政府领导和清远、韶关市政府有关领导与会。省人大副主任佀志广、副省长雷于蓝在会上讲话。 据了解,《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历届广东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其贯彻落实工作,使我省民族地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据统计,与1985年我省3个民族自治县的工农业总产值、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储蓄存款年末余额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相比,2003年这四项指标分别增长了64倍、9倍、51倍和6倍。3个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2003 年3个自治县的公路通车里程比过去增加一倍半,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全部通了公路。这3个自治县都进入了全国初级电气化县行列,还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邮电通讯网络,现代通讯工具已进入了壮乡瑶寨寻常百姓家庭。 另外,我省民族自治县的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全面发展。一个涵盖普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的完善教育体系已经形成。这3 个县还初步形成了遍及城乡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其民族文化体育事业也得到了较大发展,建成了一批文化体育设施,具有民族特色的运动形式得到了挖掘、规范和推广,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了保护和发展。 我省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文化素质也大为提高,年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如今,3 个自治县少数民族干部比20 年前增加一倍多。在21个民族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占62.5% 。 从本次会上了解到,来自乳源、连山、连南3个少数民族自治的首批33名少数民族干部,从27日起被选派到省直机关和珠三角地区学习锻炼。
(编辑:黎家进 实习生:李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