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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调研

    试论社会阶层的新变化及其对统战工作的影响

    九三学社韶关市委  戴晓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得人心,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综合国力得到加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科学技术的进步,使我国经济以稳健的态势发展。随之,社会阶层也发生了变化, 这种变化在进入新世纪后将以更快的速度再次分化与整合。这种变化也必然会给进入新世纪的我国统一战线工作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一、我国社会阶层的新变化
      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其他社会关系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结构调整的加快,我国社会阶级阶层也随之发生更深刻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
      1、广大农村的农民阶级内部分化出新的阶层
      改革开放20余年来,农业内部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调整与变化,进而导致农村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流动,城乡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产业之间、不同身份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相互交融、渗透,促使农民阶级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阶级内部分化出新的阶层。这些阶层由于职业不同,主要包括:①农村管理者阶层。由农村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党支部成员和村民小组主要负责人构成。他们被称为农村政治精英阶层。②农村集体企业劳动者阶层。他们是离土不离乡的乡村企业工人或农民工人。③农村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他们被称为农村经济精英阶层。④农村雇佣工人阶层。他们主要指发达地区农村中的外来打工者。⑤农村私营企业主阶层。⑥农村个体劳动者阶层。他们具有专门或专项的技艺或能力,有人称他们为农村中的智力技能型阶层。⑦城镇农民工阶层。这7个阶层的成员,有的相对稳定,有的则仍处在变动之中,还有可能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他们中的一些人再分离出新的社会阶层。
      2、工人阶级内部结构产生了许多新的相对独立阶层
      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队伍得到了不断发展壮大,其内部结构也发生了急剧变化。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形式的变化,在原来两种公有制基础上,又出现了个体、私营、“三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这些企业的职工加入了工人阶级队伍,改变了过去工人阶级全部由单一公有制企业组成的状况。同时,工人阶级内部产生了许多新的相对独立阶层。主要包括:①社会管理阶层,也称公务员阶层。由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组成。②企业经营管理者阶层,或称企业家阶层。由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厂长、经理以及“三资”企业的中方厂长、经理组成。③知识分子阶层。由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艺术等脑力劳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④白领阶层。主要由各种经济成分企事业单位的职员、办事员、初级技术人员等从事非体力劳动的科室人员组成。⑤工人阶层。主要由城镇经济单位中从事体力劳动者组成。但其中第一次出现多个层次的格局,包括国有企业工人阶层,城镇集体企业工人阶层,乡镇企业工人阶层,混合经济企业工人阶层,在个体、私营、“三资”企业中的雇佣工人阶层等。
      3、其他新型的社会阶层正逐步形成
      随着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的不断调整,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加快,我国社会正在涌现出一些新型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①个体工商业者阶层。这一阶层是由城乡拥有某种专门技艺或经营能力,使用自有生产资料和家庭劳动力,从事某种专业劳动,或由经营小型的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组成。②私营企业主阶层。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后产生并在政策引导下迅速发展起来的新经济成分的产物。随着进入新世纪,私营企业主的构成不断趋向多元化,越来越多的具有高学历、高智商的机关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加入到私营企业主队伍。③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者阶层。由国外或港、澳、台在我国投资的企业雇用中方的厂长、经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④自由职业者阶层。随着网络化、知识经济的兴起,日益增多的个体职业者队伍出现在各个领域,人们称之为“SOHO族”。
      以上新的社会阶层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观念转变的过程中逐步发育成长起来的。综合各方面的资料,目前新阶层总人数估计已超过5000万人 ,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22。在全国范围内,新阶层包括本身在内共容纳了近2亿人就业,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税收的近1/3。无论从人数上还是从实力上看,新阶层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已具有相当的份量和能量。人们正是基于这些事实,对新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依靠力量,有了普遍的认同感。现在的问题是,仅仅停留在这个层次上的认同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看到,新阶层内在地具有“建设者”、“依靠力量”和统战工作对象的双重属性,是具有统战性意义的“建设者”和“依靠力量”。
      二、我国社会新阶层的构成对统一战线的影响
      1、工人阶级、农民阶层中出现的分化现象,对巩固工农联盟提出了新的课题
    工人阶级中出现多元化、多层次化的变化,有些人收入增加很快,生活改善很大,有些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在一定的时间内,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工农之间、不同地区工人、农民中的收入差距拉大现象加剧。这些现象长此下去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不利于巩固工农联盟。统一战线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坚定地实践“三个代表”,及时消除和缓解矛盾、压力,强化和巩固工农联盟。
      2、其他新型社会阶层的形成使统一战线更具广泛性
      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联盟。这种“联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更具有广泛性。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任务、作用等都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工作对象的广泛性是空前的。在统一战线总任务、总作用不变的前提下,面对工作对象更大范围的扩展,根据不同的对象做好具体的工作,开创性地完成新时期的各项任务是丰富和发展统一战线理论的机遇;历史已经证明,社会阶层构成的变化不会停止,经济、政治、科学技术的发展愈快,社会阶层构成的变化也必然加快,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前瞻预测性、动态适应性、政策创造性、实施灵活性提出了挑战。即:
      统一战线工作的前瞻预见性。我国社会阶层结构随着改革、开发的不断深入而变化,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层出不穷。在党和政府、不同的地区或国有大中型企业里,一些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举措出台时,必然会发生利益格局的变化。统一战线工作应做好前瞻预测,及早采取措施,作好代表性人物的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改革、开放的形势稳定地发展。
      统一战线工作的动态适应性。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频繁,在这种情况下,统战工作的对象也会发生相对的变化,统战工作应随变化着的情况,动态的适应变化的情况。不仅适应变化的对象,而且还要适应变化的情况。
      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创造性。为了健康地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前后,过去的大量的制度、法规、甚至于体制等都要发生重大的改变,加上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具体的工作中都会受到影响,统一战线工作必须以前人未有的勇气创新统一战线工作新的政策和策略,开创统一战线工作的新局面。
      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灵活性。新的形势决定了统一战线工作的浩繁和复杂,因此,在统一战线的工作中,要根据不同的人和事灵活地做好工作。
      三、积极探索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新思路
      如前所述,我国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对统一战线的影响,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战略地位必然要求我们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使之作为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的战略重点来抓;必然要求我们按照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围绕大团结、大联合这一主题和凝聚人心、争取力量这一根本任务,积极探索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新路子。
      1、把握政策是做好新阶层统战工作的首要前提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作为执政党,处理好党与社会的关系,关键要靠好的政策导向的确立和现行政策的完善落实。这本身也就是最有效的统战工作。因此,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首要前提,就是要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包括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必须解决好协调各阶层关系、照顾新阶层利益方面的政策问题。其基本点,一是要有利于新阶层的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形成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社会阶构;二是要有利于形成各阶层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具体来说,就是要在政策上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坚持团结、培育、保护和引导的方针。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的时代要求,根据统战工作对象的本来意义(即联合的对象、照顾的对象、帮助的对象),对待既具有历史必然性、社会合理性和时代进步性,又存在许多问题的新阶层,党的政策基点应该放在团结、培育、保护和引导上。
      第二,在经济利益方面,一定要体现政策、法律上的一视同仁。当前,许多与新的社会阶层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还缺乏政策指导和法律规范,比如,私营企业主、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外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高收入阶层的财产保护问题,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相对弱势的阶层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问题,等等。政策和法律上的缺陷已经成为影响经济活力和制约新阶层成长的突出问题。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十六届三中全会又强调要建立既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又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的现代产权制度。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按照这些要求,对宪法和有关法律中不利于保护公民经济安全的法律条文进行修正。 
      第三,在政治参与方面,一定要尽可能疏通新阶层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后在各级人大、政协中还应当适当扩大新阶层人员的比例。此外,还要适应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作用,积极探索有利于反映、协调、维护和引导新阶层利益的新的组织形式,从而把各种新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政治框架和制度中来。
      2、讲究方法是确保新阶层统战工作实效性的基本要求
      为确保新阶层统战工作的实效性,根据新阶层人士的特点,对他们开展统战工作在方式方法上至少要注意以下方面:
       第一,注重民主平等。在思想引导方面,要尽量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和自我教育的方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明显地感觉到,与一般的统战对象相比,新阶层人士在思想行为方式上更多地表现出视野开阔、阅历丰富、人格独立、思维敏锐的特点,尤其不太习惯行为上受到约束或在思想上被要求保持一致。针对这些特点,我们固然不能放弃做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但同时也必须突破“灌输式”、“命令式”的方式,尽量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引导他们自我教育、自我进步。
       第二,注重搞好服务。统战部门、统战干部,为统战对象服务得越到位、越及时,就越有凝聚力和向心力。新的社会阶层作为我们党的统战新对象,在经济状况和物质生活方面大都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保证,有的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不用为他们提供服务了,相反,恰恰对统战工作的服务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新阶层人士来说,创业和发展是他们的最大愿望和最高要求,统战工作一定要在为他们创业和发展服务上下功夫,上水平,做到既释疑解惑,更释忧解难;既雪中送炭,更锦上添花。
      第三,注重社会活动。新阶层人士总体上来说是一个在社会上很活跃的阶层,他们或者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参加有关经济和社会活动,或者出于社会责任感参加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或者出于自身修养的需要参加文化、休闲、联谊等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思想健康、主题突出的各种活动,对于新阶层人士事业的发展、视野的开阔、身心的健康和思想境界上的提高,是非常有益有益的。因此,统战工作一方面要主动而适当地介入新阶层人士的活动,另一方面,统战部门也要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主动地为新阶层人士参与有益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创造更好的条件。
    (编辑:黎家进 实习生:郭松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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