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自律倡议书
我们来自全国各地的慈善组织的代表,于2005年11月20日在北京参加了由民政部和中华慈善总会共同举办的中华慈善大会。
这次大会对于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是我国政府首次对全国慈善事业发展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划,与会的慈善组织代表深受鼓舞,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
在这里,我们作为慈善组织,愿意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一道,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此我们提出慈善组织行业自律的倡议书。内容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相关法律和法规。
2、坚持慈善组织运作独立性和公正性。在组织章程框架下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理事会制度,并逐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3、坚持慈善组织的公益性。始终将服务公众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组织的使命和工作目标。
4、坚持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不在组织内部和其成员中间分配属于机构资金和资产以及产生的收入,以确保组织不谋求任何个人、个体组织和利益相关者的私利。
5、倡导慈善组织财务透明公开原则。鼓励建立财务报告和审计制度,自受公众监督。
6、推行慈善组织资金筹集和运用的规范化、制度化,以保护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和应有利益。
7、尊重和维护慈善事业的诚信原则。不断完善慈善组织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合作,互相监督,资源共享的协调机制,反对任何形式的恶性竞争、侵权和损害行业利益的行为。
8、我们愿意接受来自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媒体以及公众的质询和监督。
企业社会责任倡议书
市场化和全球化使得企业加速发展,这一进程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远影响。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贫富差距和环境恶化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作为中国的企业,我们清醒地意识到,某些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着违反商业道德,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相关群体利益的情况。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企业不会有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随着“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措施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中华慈善大会”的召开,特别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的制定,必将有力地推动慈善事业更好地发展。
作为一贯关注慈善事业发展的众多企业的代表,我们倡导企业在为自身取得收益的同时,综合运用社会影响、资金和人才等资源为社会带来收益,树立“企业公民”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为此,我们向全国企业界的同仁发出“支持慈善事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倡仪:
一、建立良好的企业价值观,主要包括遵守法律、现存规则以及国际标准,防范腐败和贿赂,倡导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公平,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三、诚信面对股东、客户、员工、社会和商业链上的各个利益相关群体,并且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负责。
四、维护环境质量,共同应对突发灾害和保护生态平衡,使用清洁能源,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浪费,减少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社会责任感,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员工进行慈善捐赠,积极参加慈善活动。
六、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高度关注社区群众利益,努力参与社区建设,支持慈善项目和公益活动。
七、作为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要尽我们所能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配合政府和慈善组织在灾害救助、扶贫济困、安老助孤、支教助学等领域作出我们的贡献,并为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力所能及的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让我们企业界与政府及民间组织共同携起手来,为共同创造一个富裕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而不懈努力。
(编辑:黎家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