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布十五周年
九三学社珠海市委员会 陈 滨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是我国几十年多党合作的经验总结与概括,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政党学说的新贡献。它明确了新时期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阐明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和履行监督的职责:指明了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从此,我国的多党合作从形式到内容都更趋完备,走上了更加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这个纲领性文件的制定和颁布,对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一、明确了新时期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
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是我国多党合作中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民主党派性质的变化和确定,决定着多党合作的性质和政治基础,规定了多党合作的方向和发展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民主党派是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党,多党合作体现的主要是无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共同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而奋斗。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但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后来又一度把民主党派当作“资产阶级的政党”。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根据我国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中发[1989]14号文件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性质的确定为我们在新时期准确把握民主党派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牢固确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亲密友党关系,在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上团结合作,坚持多党合作的发展目标和正确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科学地阐明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中发[1989]14号文件科学地阐明了这项制度的重要特点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党关系上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都接受共产党领导,同时又与共产党互相监督。共产党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各民主党派在自己的长期政治实践中,特别是关系到中国向何处去的两种命运的决战中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形成了共产党的同盟者和合作者。因此,在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共产党领导是基本前提,也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
(二)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为目标的。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上具一致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共同进行推翻三座大山的伟大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以《共同纲领》为共同政治基础,进行了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密切合作,各民主党派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政治力量。
(三)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与各民主党派作为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地位,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质是团结合作。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挚友、诤友关系,是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亲密团结、合作共事的关系,而不是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互为对手、彼此倾轧的势不两立关系。这种团结合作关系,既有利于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加强团结合作,通过平等协商形成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又有利于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和一党专制、缺少监督造成的种种弊端。
(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均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平等。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多项活动,维护本组织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
三、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和进行民主监督的总原则
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是各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是其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根源。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发[1989]14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和进行民主监督的总原则。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民主党派进行民主监督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这就为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指明了方向。
四、指明了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中发[1989]14号文件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多党合作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并加以充实、完善,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指明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是:
(一)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一是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大政方针问题进行协商;二是邀请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谈心活动;三是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交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意见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
(二)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在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常设专门委员会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应占有适当的比例。
(三)在各级人民政府中共产党员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及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讨论工作时,视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列席;政府及有关部门可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兼职、任顾问,或参加咨询机构,也可就某些专题,请民主党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就专业性问题同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在决定某些重大政策措施前,组织有关民主党派座谈,征求意见。聘请一些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
(四)在人民政协中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要切实保障政协委员提出批评的自由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要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政协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政协会议上,民主党派可以本党名义发言,提出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干部。
(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机关建设等方面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今年年初,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希望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这为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坚持和发展新世纪的多党合作指明了方向。
五、使我国的多党合作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
中发[1989]14号文件是新时期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走向完善,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中共十四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中,“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重要的“补充内容”。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使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从党的政策进一步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为其长期存在和不断完善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高度,纳入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联系起来,体现了我国政党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的结晶。在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发15周年之际,重温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回顾改革开放20多年的辉煌成就,我们深深认识到: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我们坚信,在邓小平多党合作理论的指导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更加显示出其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编辑:黎家进 实习生:郭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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