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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公开议案建议办理新机制
2005-3-3 8:59:42 新华网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2月27日报道了国家农业部研究落实去年人代会上代表议案、建议的有关情况,并列举了几份议案、建议的内容、进程(部分办理情况)。按惯例,媒体一般只会在人代会召开之时关注当年的热点议案、建议,即使报道上年的议案、建议,一般也只会报道办结的数目,很少报道承办单位的办理意见和结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如何采纳、取舍和提炼民意?应当通过什么方式与国家机关进行沟通和对话?议案是人大代表履行为民代言职责的重要方式,国家机关妥善办结代表议案、建议,不仅是法律刚性的要求,更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我们认为,为议案、建议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程序公开是前提,构建责任机制是基础,两者结合,才能充分保障人大代表的建议权和提案权,发挥人大代表为民代言、为国献策的重要职能。

    程序公开包括议案、建议的内容公开、办理部门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公开。通过公报或媒体,公开议案、建议的内容,可以提高人大代表的“代言意识”。作为人大代表,能否下情上达、反映民生是衡量其履职能力的重要标准。公开议案和建议的内容,让选民知晓,社会议论,这本身就是对人大代表一种无形的“监督”;这种监督的压力和尊重权利的选择必将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人大代表的主体意识,顾民生、想大局、议大事、献良策,提高议案、建议的“含金量”,向选民交出合格的答卷。

    公开办理部门、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不仅仅是政府部门一种善意的姿态,更是不可推卸的职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必赔偿”是政府行为的原则和准绳,因此,能否将办理部门、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公开,就不仅仅是对人大代表履行答复和办理的义务,更是对一个法治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

    在过去,见之于媒体的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的内容和办理情况,因为正常的发布机制的缺失,该报道哪些、怎么来报道往往取决于媒体的“触角”能伸到哪里。

    这样做,一方面难免有大量的议案、建议没有被报道,另一方面,报道的准确度也参差不齐。所以,建立一种正常的信息发布机制,比如人大可以为媒体召开专题发布会,通报详细情况;人大以及政府各部门也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开设专栏,将所有的议案、建议内容以及政府部门的办理情况及时公开,从而避免媒体被动报道的弊端。

    此外,办理的结果除了公开之外,还要有征求代表意见的程序。没有相应的责任机制,最终仍然会陷入“能办就办,办不了就拖,拖不了就敷衍”的恶性循环,无疑会对广大选民合理诉求的回应无益、对人大代表民主权利的实现无益、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监督无益、对和谐社会的建立无益。

    民主的进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赖于一个个细节的推动,我们期待着这样的“细节”会越来越多地出现。人代会召开在即,我们期待着今年公开议案、建议的内容突破媒体追逐的“热点”,能够更全面;公开办理的部门更多,过程更透明,结果更扎实,责任机制更有效。(欣京)
 
(编辑:黎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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