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顾瑞珍)据国家民委介绍,《西藏通史》等数十种少数民族古籍获得诸如国家图书奖等大量奖项,这表明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研究体系已初步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大批少数民族古籍获得诸如国家图书奖等大量奖项,西藏自治区古籍出版社出版的《西藏通史》获得国内最高图书奖——国家图书奖;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古籍办出版的《布洛陀经诗译注》获广西第二届文艺创作最高奖铜鼓奖和广西民间文学作品二等奖;内蒙古古籍办出版的《四部医典》获得卫生部二等奖、《江格尔》获8省区蒙文图书奖;宁夏的《清真指南》、《正教真诠》、《西夏纪》等五部书获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甘肃省《安多政教史》等7部书籍分别获得15省市(区〉图书出版金质奖等。
我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民族古籍机构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顾瑞珍)我国少数民族古籍是世界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民族文化遗产的总汇。目前我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州、地、盟、县建立了相应的少数民族古籍机构。
据国家民委介绍,我国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古籍机构,使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迅速开展起来。1984年7月,国务院成立了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为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其主要任务是“组织、联络、指导、协调”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出版、研究工作,中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编辑:黎家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