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导航
广东省委统战部 广东海外联谊会
 
 
 
  首 页 同舟共进 知识才俊 民企纵横 民族之窗 宗教采撷 海联之声 院校统战 法宝揽胜
聚焦同心 统战时讯 财经动态 文化科教 港澳台专递 海外传真 理论动态 调研文库 同心笔谈 政策法规
 

明年之前内地将对所有港澳原产品实行零关税
2005-7-26 8:49:24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7月25日电(记者侯大伟 陈济朋)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25日在第二届泛珠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2006年1月1日前,内地将对所有港澳原产产品实行零关税。

    陈健说,目前,内地与港澳已经启动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第三阶段的磋商。在货物贸易领域,2006年1月1日前,内地将对所有港澳原产产品实行零关税;服务贸易领域,内地也将根据港澳特区政府的建议,进一步扩大对港澳的开放。

    据陈健介绍,《安排》实施一年半,内地已对1108种和509种(内地2005年税号)原产香港、澳门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基本囊括了港澳现有生产的全部产品;并在服务贸易领域率先向港澳扩大开放了26个服务行业。截至2005年6月底,从港澳输往内地的零关税货物总值约18.6亿港元,免征关税1.3亿元人民币。

    陈健认为,CEPA的进一步开放,为泛珠三角内地9省区与港澳合作提供了最佳商机。他说,在《安排》框架下,内地9省区和港澳强化产业尤其是优势产业的互补和分工合作,内地9省区更多的承接港澳产业转移,接受其在信息、国际市场、品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辐射和服务业的支持,促进自身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港澳也将获得产业转移的空间,取得市场、技术、人才和资源方面的支持,实现经济转型和升级。

    (编辑:黎家进  实习生:吴洁怡)

推荐给朋友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粤ICP备05021272
Copyright 2004 United Front Depart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C.P
(由 南方网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