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教育部召开今年第11次新闻发布会,主要议题是介绍以国家助学贷款为重点的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有关情况……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贫困生现状 2004年6月以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推进以国家助学贷款为重点的各项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高校资助工作的整体状况正在发生着显著变化,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比往年都有较大增长,基本保证了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新生和在校生顺利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
2005年起,"国家奖学金"改为"国家助学奖学金",增加了经费数量(从每年2亿元增加到每年10亿元),扩大资助范围,修订了管理办法。目前,《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已下发各地方、各部门、各高校执行。
部委属高校中工作开展较好的有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同济大学、江南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浙江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山东)、合肥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
目前绝大多数地方的高校按照新机制落实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并已开始贷款审批和发放工作。
中央部属高校已全部按新机制落实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凡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贷款学生基本上可及时得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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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庆直言中国教育五大问题 国家助学贷款与贫困生相关统计数字更新 ÷按照新的管理办法,由中央拨专项经费设立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部分,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资助5万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53.3万名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004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约29万人,占贫困家庭学生数的11%。
÷2004-2005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1350万人,其中,贫困家庭学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
÷2004年6月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全国已新增审批贷款学生65万多人,审批合同金额51.5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高校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153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22.5亿元。
÷2004年6月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其他各项措施用于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总金额约40亿元,共资助约420.3万人次。其中,用于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奖学金发放金额为17亿元,资助学生约149万人次;校内学生贷款发放金额为3.7 亿元,发放人数约10.7万人;勤工助学资助金额为8.9亿元,资助人数约138.7万人次;特殊困难补助发放金额为4.7亿元,发放人数约98.9万人次;学费减免金额为5.7亿元,减免人数约23万人。
÷2004年6月以来,湖北、河南、山东、辽宁、安徽、河北、广东、上海、云南9个省的贷款合同金额均已超过1亿元,另外,贵州审批合同金额达到0.95亿元。
÷8个在推进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毫无作为的省份: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宁夏、甘肃、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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