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导航
广东省委统战部 广东海外联谊会
 
 
 
  首 页 同舟共进 知识才俊 民企纵横 民族之窗 宗教采撷 海联之声 院校统战 法宝揽胜
民主党派 多党合作 党派建设 人物风采 专题调研 建言立论 监督平台 在线服务
 
   
社会热点
经济发展
科教兴粤
民主法制
祖国统一
综合言论
   

 



建立协调利益关系的法定机制
2006-2-23 10:45:43 人民政协报

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利益矛盾的博弈更趋激烈,各地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呈总体上升趋势,为此,广东省政协委员呼吁

——建立协调利益关系的法定机制

  人民政协报讯“拖欠几百亿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劳资矛盾和冲突,最终却只有靠一个农妇抓住机会向总理诉说真情,才有全国清理工程款的文件和一系列强硬措施,这是不正常的。不同利益群体的存在及其形成的利益冲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个可以有序协调利益关系的机制。”在22日广东省政协举行的“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推动和谐广东建设”专题座谈会上,因连续数年质疑洛溪大桥收费而闻名的“明星委员”、民盟广东省委副主委王则楚作出如上表示。

  王则楚表示,及时进行利益调节,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关键是依法形成能够协调利益关系的机制。他指出,当前,我国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显得特别突出,这是因为他们既无利益表达渠道,也无制度化的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方式,往往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会采用激烈的方式,容易使社会矛盾激化。

  王则楚建议,政府应该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利益表达组织,如维护外来工、农民工利益的工会组织,维护物业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等等;当出现劳资纠纷的时候,当开发商与业主产生矛盾的时候,让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有利益表达渠道,可以与其他利益群体平等地进行博弈,来争取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

  “如果有协调利益关系的机制,就可以通过利益的表达和相互博弈采取一种比较温和的社会互动方式,及时调整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达到不同利益群体彼此相安的平衡。这样,社会的和谐才能得到保障,人民的利益才会得到实现和发展。”王则楚肯定地说。  (陈建萍 梁萍萍)

(编辑:黎家进)
 

推荐给朋友






    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粤ICP备05021272
Copyright 2004 United Front Depart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C.P
(由 南方网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