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3月国务院颁布施行《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韶关市各地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如何? 为此,9月7日至8日,韶关市政协副主席赵志发率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视察团一行16人,就韶关市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情况开展了视察活动。
两天来,赵志发等领导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到市道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市佛教协会及市区大鉴寺、曲江南华寺、翁源东华寺等地实地考察,在听取市县(区)相关情况汇报和召开座谈会后,赵志发用“领导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积极主动、加强联系沟通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作了精辟的概括。通过视察,委员们欣喜地看到韶关自贯彻《条例》以来,加强了宗教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和健全了宗教工作管理机制,规范宗教场所制度建设,出台并付诸实施《韶关市宗教活动场所七项管理制度》(试行稿),全市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实际工作中各地也着重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委员们建议,要继续深入组织各级党政干部认真学习《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切实把《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机制,依照《条例》规定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编辑:黎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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