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建萍 通讯员曾德明)近日,国务院督察组到广东督察农民工工作后认为,近年来广东农民工待遇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闻听此讯,一直力促提高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致公党广东省委备感欣慰。
记者获悉,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致公党广东省委去年提出的一号提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贵委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充分发挥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体现了对广大农民工关切之情,为此我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广东是全国吸纳农民工最多的省份,目前全省跨县区流动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达2300万人,其中外省籍1700万人,约占全国总量的1/4。致公党广东省委通过广泛调研和个案研究发现,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及权益保护近年已有较大改善,但各地区、各行业和各企业之间发展很不平衡,直接或间接地导致部分地区社会治安恶化、民工荒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致公党广东省委认为,农民工最关心的莫过于提高自己的劳动收入。围绕这一目标,他们提出定期审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挥政府指导作用;拓宽农民工的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把农民工管理成本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统一的覆盖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体系等7点建议。
据了解,广东省人大至今已出台10多个与农民工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使该省成为全国农民工维护法规最齐全、规定最详细、法律保障最有力的省份。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表示,惠及农民工的《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广东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过程中。对于反映强烈的克扣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广东省进一步健全了工资协商和保障制度。去年9月1日起,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这次调整是广东历史上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广东省平均增长17.8%,最高增幅达32.6%,标准水平目前居全国前列。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诺,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建立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增长指导线,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编辑:黎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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