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涉及的若干问题,采访了中央纪委副书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玉赋。
记者:请您谈谈制订和实施《工作规划》有哪些重要意义?
李玉赋:制订并实施《工作规划》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工作规划》,对于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这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提出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不仅对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贯彻落实十七大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第二,这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内在要求。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从而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性、战略性地位。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能有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哪些总体要求?
李玉赋:在指导思想上,《工作规划》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在基本要求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这五条基本要求,既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
在工作目标上,提出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从而使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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