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章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511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注:本章程已于200615日经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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