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介绍

时间: 2021-06-08 15:37:2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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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广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省委统战部)的前身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统战部成立于1949年11月,1955年7月组建广东省委统战部。

  省委统战部是省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省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

  (五)调查研究民营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民营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七)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

  (八)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九)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下级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省工商联党组,指导省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领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十)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